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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投资、出口是拉动经济的三驾马车,在当前出口面对贸易摩擦、投资过剩的情况下,以消费拉动内需成为必要的手段。金融危机以来,在国家促消费扩内需的政策引导下,消费对GDP的贡献率有很大上升,这说明消费作为三驾马车之一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和潜力,不断挖掘促进消费的手段有重要意义。对于北京市而言,消费在GDP中的占比逐年增加,2009年达到55.57%,消费对北京市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越来越强。 在促进消费方面,金融发展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发生作用:在金融发展的进程中,金融机构的种类和数目不断增加,金融业的竞争日趋激烈,金融产品的提供日益丰富,这不但降低了金融交易的成本也使得居民的交易更加方便可行;资本市场的纵深发展、保险市场的完善、银行等金融中介业务的扩大,为消费者实现财富积累、风险规避提供了便利,也为消费的跨期平滑提供了保证;消费金融市场的发展使消费者更容易获得消费信贷,大大释放了消费者被压抑的消费需求。为促进北京市金融业的发展,北京市政府自2005年出台了多项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政策,为北京市金融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大大提高了北京市金融市场化的程度。因此应当充分发挥金融在促进北京经济发展,减小消费流动性约束中的作用,使居民能够更好的利用金融市场进行资金的借贷和融通,促进消费的增长。 本文首先根据西方经典的消费函数理论,从LC-PIH(生命周期-永久收入理论)推导出Euler方程,然后,在方程中引入λ值(测度消费流动性约束情况)并对模型进一步扩展,构建了λ的对数线性模型。在测度金融发展对消费流动性约束的作用时,本文试图引入F(金融发展指数)并用λ0+λ1F代替λ来构建模型。对F值的测度本文使用12项对北京市金融发展有代表性并且数据易得的指标进行因子分析,从而得到各年份金融发展指数。在模型的基础上本文对北京市城镇居民和农民的情况分开进行实证检验,运用广义最小二乘法进行估计,得到的实证结果表明:农村居民相对于城镇居民受到更严重的消费流动性约束;金融发展对城镇居民的消费流动性约束有缓解作用,而对农村居民作用并不明显,即北京市金融发展更多作用于城镇居民,而对农民消费的渗透力不强。此外,本文在模型的构建中分析了引入实际利率变量的情况,但结果并不显著,因此认为利率变量在北京市现有条件下并不能对消费产生很大的影响,金融发展通过利率对消费产生作用的假设也没有得到很好的支持。 针对实证检验的结果,本文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继续发挥金融对城镇居民消费的促进作用,特别是加强消费金融的发展;加大金融对农村的渗透力度,促进农村金融良性发展;合理分配城乡收入,加大对农民的社会保障力度,提高农村居民的消费倾向;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步伐,提高利率自身以及通过金融市场对消费的调节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