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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是公共产品提供的主要手段,也是固定资产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政府投资项目普遍沿用使用单位自建自用的传统建设管理模式,存在专业化管理水平低下,工程质量低劣,投资损失浪费严重等弊病。必须改革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模式,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实现建设和使用相分离,提高公共投资效益。作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的一种制度创新,代建制已经开始产生明显的效果,但也存在不少缺陷,有必要继续对其进行深入研究,规范完善。
回顾中国政府投资管理体制的演变进程,分析现行体制中政府投资范围的越位与缺位、决策程序复杂与约束缺失、资金投入方式单一与项目管理低效等主要缺陷,提出弥补思路。参考部分发达国家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体制,比较代建制与国际上其他项目管理模式的异同,分析代建制纠正政府失灵的作用。论证了公共物品提供与生产的分离是代建制可行性的基础,阐述了破解委托代理问题,提供法律实施保障对推行代建制的重要意义。以各地政府关于代建制的规定和工作经验为基础,比较研究代建主体类型与选择机制、代建资格认定、适用项目范围、代建进入时机、代建法律关系、激励机制与风险控制等制度内容的差异及其原因。从当地实际出发,分析宁夏推行代建制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试点存在的问题,提出市场取向、公平公正、契约管理与法制保障应成为代建制构建的原则,以此为基础设计了宁夏代建制重构的主要内容。从全区同步推进代建制、加快代建市场培育发展、以政府的职能转变和诚实守信推进代建制等角度指出代建制在宁夏的实现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