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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机构改革是一个世界性、区域性的话题。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无论是三权分立国家还是议行合一的国家,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都必须改革政府机构以适应当今全球化趋势、新技术革命影响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挑战。上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掀起了一场“新型公共管理改革”运动,在机构设置上,普遍实行大部门体制,取得了一定成效。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几次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基本上是“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循环,依然未能跳出历史的“怪圈”。地方政府仍然存在机构重叠、人员臃肿、角色错位等弊端。随着我国以“大部门体制”为突破口的新一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拉开序幕,新一轮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也将势在必行。 珠海作为我国最早设立的经济特区,是改革开放的试验田,一直走在改革的最前沿。自1983年以来,先后进行了五次机构改革,初步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机构构架,但还存在着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权力关系没有完全理顺等问题,阻碍了经济社会的发展。本文试图从研究我国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历程、现状和问题入手,总结国内外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经验和教训,分析珠海历次机构改革的经验和不足,研究符合珠海实际的政府机构改革对策,以期在推动珠海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方面作些有益的探索。 本文共由4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分析珠海政府机构改革的背景。指出珠海政府机构改革,是在全球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和我国拉开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序幕的大背景下展开的,有其现实的必要性。第二部分,研究珠海政府机构改革的基本情况,对珠海历次机构改革进行基本评估。第三部分,分析珠海政府机构改革面临的挑战与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就珠海市下一步如何进行政府机构改革开展研究,提出珠海市政府机构改革需要遵循的原则,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及主要内容,探索改革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