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土地换保障”的实践反思与理性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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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探讨的是“土地换保障”是否成立,其内在的理性是什么?通过研究发现,当前流行的“土地换保障”的观点是不准确的。具体而言,以“土地”交换“基本社会保障权益”是不成立的甚至是错误的,既不合理也不合法。但可以用土地收益来添置基本保障之外的保障权益,同时必须遵循“民生三角”的基本原理。这就是文中研究的核心成果所在。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了巨大的变化,城乡二元结构逐步融合。一方面,工业化和城市化用地量大幅增加,亟需农村土地资源向城市流动,结果造成了大量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同时,城市劳动用工量的扩张和农业的劳动力承载能力下降,急需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另一方面,人口大规模向城市流动,无论是进入城市的还是留守农村的人口都缺少应有的社会保障体系,面临着各种风险的侵袭。“土地换保障”是这一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城乡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是整合城乡两种资源的一种制度尝试与实践探索。它发端于征地补偿或征地安置,是为工业化用地或城市化建设服务的。而后,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基于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创新土地流转机制和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需要,“土地换保障”的形式不断多样化,也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土地换保障”是否应该、是否合法、是否有用、如何建构理性?对这一问题,目前无论是在学术界还是实践界都存在较大的分歧。寻求一种基本共识、建构某种基本理性对于推动土地制度改革创新和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乃至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为完整展现整个研究思路,论文主要包括导论、现状描述、理性分析、理性建构和结束语五部分,分成八个章节。  第一部分是“导论”,即第1章。该部分主要就选题理由、问题提出、内容厘定、相关概念界定和研究设计等问题进行了概述,起到了统领全文的作用。  第二部分是“现状描述”,亦即第2章。这部分主要是进行政策文本分析和调研资料的整理,对“土地换保障”的制度设计和实践探索进行梳理。而后,对“土地换保障”的实质进行破解,对“土地换保障”的类型进行概括分类。  第三部分是“理性分析”,包括第3章、第4章和第5章。以“资源配置”作为切入点,对“土地换保障”进行三个维度的理性审视。第3章从“利益需求”的角度探寻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需求是什么,模拟再现他们在“土地换保障”过程中的意愿和行为取向。第4章则从“权利保护”的角度分析“土地换保障”合法与否、法理依据何在。第5章从抗风险能力建设的角度,利用“风险树”的分析方法,直观展示农民的保障利益需求是什么,其轻重缓急次序如何,从而评估“土地换保障”是否有利于增强农村人口的抗风险能力。  第四部分是“理性建构”,包含第6章和第7章。第6章首先比较了资源配置的不同方式、分析了不同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尔后对资源配置过程进行剖析,进而建构资源配置的内在机理。第7章在对“土地”与“社会保障”进行比较的基础上,探寻了“什么可以换”、“什么不可以换”这两个基本问题;并结合当前中国经济社会阶段,利用资源配置的内在机理对“土地换保障”的实践理性进行探讨。  第五部分是“结束语”,也就是论文的第8章,主要是总结研究成果、创新之处和指出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在田野调查、文本分析和理论推导的基础上,通过社会保障学、社会学、政治学、法学、经济学和伦理学等多个学科相关知识的交叉分析,论文主要取得了以下几个研究成果:  第一,对“土地换保障”的类型概括和实质破解。“土地换保障”是两种资源——土地资源和社会保障之间的“交换”,或者说是人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两种手段之间的切换或兼容,亦属于资源配置的范畴;主要有补偿安置型、权益放弃型和土地流转型三大类。  第二,对“土地换保障”现行制度设计和实践探索的评估。首先,就“被征土地换社保”而言,它虽然有利于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期生机,也有利于增强被征地农民的抗风险能力,但强制推行是不合法的、变相的“强制推行”亦是不应该的,应当充分保护农民权利和尊重农民意愿。其次,就“双放弃、三保障”而言,它采取自愿放弃的操作原则,表面上似乎无可厚非,但也存在变相剥夺或诱导农民放弃土地使用权的嫌疑。另外,如果采取政策宣传和同辈压力等各种“软性强制”方式来推动的话,则是不应该的。再次,就“土地承包经营权换社保”而言,在自愿有偿的指导原则下,它符合农户的利益需求、权利保护和权益实现,但是它的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需要政府或相关政策担保公司提供风险防范机制。  第三,厘清了“什么能换”和“什么不能换”这两个基本问题。“土地”和“社会保障”二者的资源属性及其衍生权利束,既存在交集又存在差异,不能混淆不分。基于生存权而言的基本社会保障待遇,如公民的社会救助请求权是一种自然权利,不必要也不能通过“交换”来获取。当然,基于发展权而言的较高层次或较高水平的社会保障待遇,如社会保险权益则可以通过土地使用权来进行权益置换。一言以蔽之,“土地换保障”需要分别对待,理性谨慎实施。  第四,建构和应用了“民生三角”。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通过案例分析、文本分析和理论推演等方法,以“土地换保障”为例,探究资源配置的内在机理,提出了“民生三角”理论。就以“土地”置换“非基本社会保障利益”而言,也必须遵循“民生三角”的基本原理,合理配置两种资源,做到有效满足农村人口的客观需求、充分保护其应有权利和切实增强其抵御风险的能力,从而推进农村人口民生状况的改善。  在田野调查和文本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实践描述、理性分析和理论推演,该研究的特色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研究切入点。与其他研究不同的是,本研究以“资源配置”作为切入点,研究“土地换保障”过程中的资源配置问题,以求从根本上研究问题。  第二,研究视角。文章选择利益需求、权利保护、抗风险能力三个维度对“土地换保障”的具体实践和制度设计进行了理性审视,比较全面审视了“土地换保障”现行制度设计和实践探索。这正是其他已有研究所忽略的。  第三,理性建构。本研究在对“土地换保障”进行实践描述、理性分析以及对资源配置流程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演绎出了资源配置的内在机理——“民生三角”。论文认为:“利益(需求)”是资源配置的根本动力机制,“权利(保护)”是资源配置的保证机制,“能力(建设)”则是资源配置的加速机制所在;要想合理配置资源,理性实施“土地换保障”,就应该遵循资源配置的内在机理,强化“民生三角”以优化资源配置。  总之,本研究的最大特色在于:以“资源配置”为研究切入点,探索和建构了“土地换保障”乃至整个资源配置的三个“基本点”——“民生三角”。最核心的成果是:通过研究发现,当前流行的“土地换保障”的观点是不准确的。具体而言,以“土地”交换“基本社会保障权益”是不成立的甚至是错误的,既不合理也不合法。但可以用土地收益来添置基本保障之外的保障权益,同时必须遵循“民生三角”的基本原理。  当然,由于学科背景的约束,加上研究者知识结构和研究水平的限制,本研究尚存在诸多不足和有待进一步研究的空间。特别是由于本研究的研究定位于实践反思和理性建构,主要研究“土地换保障”是否应该、是否合理合法和实践理性,因而更多的是“从实践中来”和“从理论推演中来”。虽然部分实现了“到实践中去”——在实践理性方面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但在具体的制度设计方面仍有待进一步研究。具体而言,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具体的土地流转或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与社会保障制度之间的对接,比如,如何实现与农村新型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衔接;2)“土地换保障”又该如何整合或统筹城乡两种社会保障体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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