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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产业具有“无烟产业”和“永远的朝阳产业”的美称,旅游产业在地区经济运行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旅游产业本身所具有的特点决定了政府在旅游产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发展旅游产业过程中政府应制定什么政策,扮演什么角色,发挥什么职能作用,始终是一个颇具争议的议题。中国旅游产业一直坚持政府主导型发展战略,这对中国旅游产业的高速发展起了关键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地方政府促进旅游产业发展的职能,遇到了很多的困境和问题,在政府职能转型时期,有必要对地方政府促进旅游产业发展的职能进行研究,进一步明确政府职能,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地方政府促进旅游产业发展职能的对策。保山市作为全国优秀旅游城市,随着经济社会的日益发展,国家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和把云南建成面向西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战略的提出,给保山旅游产业带来新的发展契机。在新的发展机遇到来之际,研究地方政府在促进旅游产业发展中的职能,进一步明确政府促进旅游产业发展职能,对于保山市旅游产业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运用地方政府职能相关概念和理论作为分析工具,通过分析保山市政府促进旅游产业发展的职能面临的困境及原因,在对国内外的旅游管理体制中地方政府的职能进行比较研究之后,从建构有效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视角,为地方政府提出一系列完善地方政府促进旅游产业发展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