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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旱贫团的通渭县位于甘肃省中部地区,有着“中国书画艺术之乡”的美誉,是大跃进运动的重灾区,在大跃进后期的饥荒中,全县近三分之一的人口非正常死亡,并且这些死亡的人口当中,还有上千人是在整社和粮食征购运动中被整肃致死的,这一惨剧后来被披露后,中共中央和甘肃省委称之为“通渭问题”。“通渭问题”是中国50年代末大跃进运动及其灾难性后果的一个缩影。
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从事大跃进运动研究的学者一直在宏观历史社会学和生产力/生产关系研究范式的指导下,在大跃进运动领域中摸爬滚打,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不过,随着大跃进运动研究的深入,许许多多的问题开始困扰着这一依然崭新的研究领域。大跃进运动固然是毛泽东为首的中共中央发动的,但是如何理解在同样的政策环境下,各省、各地区、各个县、甚至各个生产队之间在激进政策和运动后果上的差异?为什么不同的地方官员和干部面对同样的中央激进的政策时会有截然不同的行动选择?为什么大多数官员们在明知“左”倾路线的严重危害的前提下依然采取激进的策略?为什么会有如此多的人加入到这样一个现在看来是一种癫狂状态的集体狂欢?为什么中国的政治运动总是充满着暴力的因素?等等这些问题,促使学者们不断开拓新的领域、新的研究视角和研究方法,而比较研究和个案研究因为在解决上述问题中有着无可比拟的优势,在近年来越来越受到学者们的青睐。
正是在这样的问题意识的推动之下,本文选取了甘肃省通渭县大跃进运动这一中观个案,从宏观历史结构约束下的个人与群体的行动选择的微观机制这一理论视角出发,以县级领导干部为中心,深入探讨了大跃进运动中省地两级领导、县级领导、乡村精英(包括群众积极分子)和普通群众各自的行动选择和他们之间的策略互动关系,以及不同的行动选择和策略互动对于通渭县大跃进运动及其后果的影响,旨在通过这样一个个案的探讨,揭示出缺乏严格的制度性约束的策略互动过程是建国初期政治运动发展的最为关键的微观机制。
1949年以前的通渭县,由于贫富分化和土地集中并不是很严重,加之解放较晚,土地改革运动时,中共已经在全国取得了政权,因此土地改革运动相对比较温和,农业合作化运动初期也遭遇到农民和基层干部的抵制,不过,1955年之后的形势发生了较大的改变,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西进干部席道隆出任通渭县委书记。西进干部进通渭,导致了本地干部与西进干部的之间的党内斗争,这种矛盾斗争,不仅在通渭县委,在甘肃省委乃至全国相当一部分省中有着同样的情况。外来干部凭借着他们所拥有的意识形态的符合资本、军队出身的背景以及复杂的上下级关系,在与本地干部的政治斗争中占据了巨大的优势。1958年初的反地方主义运动,甘肃省委揪出了“孙、梁、陈反党集团”,而通渭县委书记席道隆揪出了“王杰、李枝盛等7人反党集团”,反地方主义运动清除了本地干部中的精英,打掉了本地领导干部庇护乡土的心理,为大跃进运动的发动和激进措施的实行,清除了阻力。也正是因为如此,省委书记张仲良、地委书记窦明海等人才能在粮食征购、引洮工程、大炼钢铁、水土保持工程方面大放卫星。而造成通渭大跃进严重后果的引洮工程、大炼钢铁工程和华家岭水土保持工程、人民公社化运动以及持续不断的农村整社运动也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顺利发动的。当然,本地干部被整肃后.西进干部内部温和派与激进派的矛盾也开始变得尖锐起来,而庐山会议后的反右倾斗争最终又导致温和派被整肃,霍维德(副省长)、王克(定西地委副书记)、田步霄(通渭县县长)分别被张仲良(省委书记)、窦明海(定西地委书记)、席道隆(通渭县委书记)打成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并且导致田步霄县长的自杀。在这样一种政治氛围中,官员们为了自保,尽可能采取“宁左勿右”的严格优势策略,各级干部纷纷追随张仲良、窦明海、席道隆等人,把大跃进的灾难推到了极致。从这个意义上说,尽管通渭县属于杨大力(Yang,Dali L)教授所说的解放较晚同时中共党员在人口中比例较小的地区,但是造成通渭在大跃进运动中如此激进的因素并不是杨大力教授所谓的“代偿式表忠心态( politics of loyalty compensation)”,即本地干部屈从于政治压力和趋炎附势的政治心态,表现得比外来干部更加激进,恰恰相反,是本地干部的被整肃才导致了激进的政策和灾难性后果。
当然,地方官员“宁左勿右”的行动策略,是一种体制性的弊端所导致的,它反映了官员在行动选择中所面临的“囚徒困境”( Prison Dilemma),即作为“党的驯服工具和人民的勤务员”的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在接受上级“左”倾错误的指示时,大多数只能成为“驯服工具”才能自保。运动本身的逻辑同时也产生了权力斗争的陷阱,它的可怕之处在于,当政治的参与者的行为已经完全越过现实的政治经济结构为人们的行动所设定的严格的不可逾越的界限时,操纵运动以及在运动中整肃别人的官员,同样无法逃脱被政治运动所吞噬的命运。“通渭问题”引起了中共中央的高度关注以后,纠正运动的错误迅速成为了各级官员各怀鬼胎的“自救”。为了自保、推卸责任,由省委领导王秉祥、何承华、阮迪民、窦明海(地委书记)等人组成的省地委工作组,把执行“左”倾激进路线的通渭县委书记席道隆以下几乎所以的县委、县人委的领导干部尽数扣上右倾机会主义反党分子的帽子一网打尽。但是,他们自己同样没有躲过权力斗争的陷阱,最终在中共西北局兰州会议后,包括省委书记张仲良、省委常委王秉祥、何承华、阮迪民等大跃进运动的狂热分子同样被全部整肃,整人与被整似乎成了体制内官员永远无法走出的一个怪圈。
影响政治运动发展的不仅仅是体制缺陷导致的官员“宁左勿右”的策略选择,同时还有政治运动本身所遵循的运动伦理。它是在阶级斗争和不断革命理论基础上不断地被建构起来的,其核心是“穷+爱党爱社会主义=善美”。这一特有的运动伦理与乡土社会日常伦理之间的冲突,导致了通渭大跃进运动中作为乡村精英的生产队长们行为各异的表现,显示了以血缘地缘关系为基础形成的传统乡土社会的差序格局和以阶级斗争理论为基础建构起来的阶级格局之间巨大的张力,因此才会出现有些生产队长在整社运动和粮食征购中惟命是从、助纣为虐的恶行,而另一些生产队长冒死维护乡亲、瞒产私分的举动。这一运动伦理和政治运动本身的逻辑同时也催生了乡村精英中的一个另类——积极分子,大跃进运动中庞大的积极分子队伍,是当代中国政治运动的一个红色代码,他们表达政治立场和态度的特殊方式使运动在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总是充满了暴力倾向,并最终演化成了一种集体暴力的政治,它是运动伦理对于人性扭曲的一种极端的表现。
当然,大跃进运动中积极分子疯狂的暴力表现也是政治运动中对资源的分配次序所导致的,这种政治经济资源尤其是饥荒时期对食物资源的分配,是积极分子政治疯狂的一个重要的原因,每个人迫于政治压力和食物获得的困顿,总是想方设法挤到政治斗争和食物分配链条的上游,努力从边缘向中心移动,而那些最底层的群众,则只能通过各种形式的“日常的反抗”这种弱者的武器,来获得最后的一线生机。
本文的结论是:
(一)缺乏严格的制度性约束的策略互动过程是1949年后中国政治运动发展的最为关键的微观机制。
(二)地方官员在政治斗争中被整肃是导致大跃进运动激进和饥荒灾情严重的重要因素。推而论之,由血缘和地缘关系为基础构建的乡土社会的差序格局与以阶级斗争理论为基础建构的阶级格局之间始终存在着一种张力。
(三)官员行为选择中的“囚徒困境”导致了“宁左勿右”成为政治运动中政治博弈参与者的“严格优势策略”。
(四)在政治运动中建构的运动伦理是政治运动的参与者产生暴力倾向和暴力行为的深层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