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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以及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特别是在加入WTO以后,为了能循序渐进地实现对外开放资本市场,以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成熟发展,2002年11月5日,经由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颁布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于2002年12月1日正式实施。2003年7月9日,瑞士银行发出指令,首次购入中国A股市场股票,标志着我国正式引入了QFⅡ制度。
迄今为止,QFⅡ制度已经在我国实行了近七年的时间。QFⅡ制度在其中究竟产生了怎样的影响,是起到了稳定市场、稳定投资者信心的积极作用,还是造成了加大股市价格和收益率波动的消极影响,成为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为了通过借鉴国际经验,结合我国目前的现实状况,探索出更合理和更稳定地对外开放证券市场,最终顺利实现我国资本市场开放的有效途径,本文研究引入QFⅡ制度对我国股票市场收益率及其波动水平的影响。本文结合目前国内外相关的研究成果,将上证综合指数和深证成分指数数据分为QFⅡ入市和QFⅡ进一步深入我国股市两个阶段,通过建立修正版的GARCH模型族,对引进QFⅡ制度影响股价收益率波动的整体效果进行验证,来分析QFⅡ对我国证券市场对股票市场收益率的影响。为了使得到的结果更加准确,本文还引入了代表国内其他投资者的日成交量作为控制变量。
研究结果为引入QFⅡ制度对股票收益率的波动性有显著的影响,得到以下基本结论:总体上看,引入QFⅡ制度对股票市场有一定的抑制作用;QFⅡ进入以后使其他投资者交易量对股市收益率波动的影响发生结构性的变化;QFⅡ入市比QFⅡ进一步深入我国股市这个阶段的影响更大;引入QFⅡ制度对上海股票市场收益率的影响比深圳股票市场收益率的吸引要大。最后本文根据得到的结果对QFⅡ制度提出一定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