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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审计,是指国家审计机关对中央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收支和预算执行等与财政资金运行相关的一切活动所进行的审计监督。财政审计大格局,是指政府审计机关在执行财政审计项目时,将全部财政资金、财政资金使用全程及其相关经济活动情况纳入国家审计范围的宏观性综合性审计行为。 1983年,国务院组建审计署,成立国家财政审计部门,彼时起至今,审计机关不断探索改进财政审计组织方式和审计重点,先后经历了财务大检查阶段、上审下阶段、上审下与同级审相结合阶段作为审计组织方式,到今天逐步发展成财政审计大格局组织方式。 财政审计大格局的形成是由财政风险的本质、近年来我国财政风险呈现出的新特点、财政审计检查风险的存在以及规制俘虏理论所决定的必然产物。2009年,我国政府审计机关开始践行财政审计大格局组织模式,国家审计署组织了从审计署机关、特派办到各省审计厅、地市县区审计局全员参加的财政审计大格局,取得了一定成绩,也暴露了一些问题。 财政审计大格局研究是个较新的课题,目前国内还罕有这方面的深入论著,本文中,在理论部分,笔者试图通过研究财政风险的本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国财政审计所呈现出来的新特点、受托责任理论下审计检查风险的存在、规制经济学理论下审计规制被俘虏的风险这四大理论,以解释财政审计大格局组织模式产生的依据、证明财政审计大格局存在的必要性。在案例部分,笔者以审计署A特派办近期的B省政府地方债务审计项目为例,通过论述该特派办在财政审计大格局理念的指导下,创新审计组织方式、大胆探索新的审计方法、整合各种资源,揭示财政风险、减少财政审计检查风险、取得较为明显的审计成果的案例事实,试图阐述清楚财政审计大格局的实施背景、必要性、方式、成效及不足。本文在我国的财政审计大格局推行之初,及时总结经验、发现不足,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以资为深化财政审计之鉴,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从财政审计风险、审计检查风险以及规制经济学中的规制俘虏理论角度分析审计大格局存在的理论基础、再用审计实务案例反证理论的合理性、可行性,是本文的创新之处。由于作者学识经历所限,当前国内外关于财政审计大格局所能收集的数据素材较为有限,本文所作的研究还有失之粗浅与欠妥之处,有待进一步深入探讨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