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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介绍了缉私警察出现的原因、经过、状况,海关缉私警察队伍是集缉毒、情报、缉私职能的警察队伍。通过从海关缉私警察成立后,海关行政处罚权由海关部分移交缉私警察的过程及情况,分析行政调查部门由海关管理变为海关管理和公安双重管理后的利弊,从多方面探讨“双重管理”体制的优缺点,并对同类型警种进行对比,希望能对海关的行政处罚权“双重管理”的现状进行深入的分析,希望能够通过对现实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的分析,能了解其深层次的原因,在一定程度上能否优化这种管理机制,使相关的业务流程能更加便捷及有效,提出一些建议希望能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使相关的业务流程能合理化,协调相关部门,提高行政处罚的效率和效能。调查和审理部门的双重管理体制,接受缉私局的业务指导和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缉私部门全面承担了刑事和行政执法两种职能。因此,从缉私行政执法部门内部来讲,调查和审理的专业分工细化,既有利于调查工作的专业化发展,又能通过加强程序内部设计的自我审核功能,保证调查办案的质量;而调查工作的专业化发展,也必将给刑事执法工作带来新的有益的变化,使两种执法手段的综合运用产生最大的执法效益。调审分离后,审理和调查分开后,审理人员能更严谨的对调查办理的案件进行监督,对相关证据资料严格审核,调查人员能查发更多刑事和行政案件。 笔者从权力博弈的角度,对行政管理权力的转移进行进一步的分析,主要说明体制改革受到多方面的制约,缉私警察想要完全接受行政处罚权存在很大难度。从管理学的角度,用人类动机理论分析“双重管理”体制下人员的心理,通过心态的变化对工作的影响产生影响的情况,进行详细的分析和阐述,并分别从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受到尊敬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四个方面分别进行阐述了安全感的缺失造成没有归属感,并通过分析、论述工作满意感这一概念,对“双重管理”体制下人员的工作满意感进行分析,其工作满意感的降低,以及对工作绩效造成的影响。最后,通过对比森林公安的“双重管理”和美国、香港海关的管理机制,分析“双重管理”的弊端,并提出相应的期望和改变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