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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并系统论述了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这是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民主问题上的最新的实践和理论创新。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而我国民主进程进展较为缓慢,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现代化建设。究其原因,在民主实践过程中很多公民欠缺积极的参与,没有形成现代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公民人格。而协商民主提倡公民更多地参与到公共事务中去,当人们把这一参与当成一种习惯时,公民的主体意识、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意识自然会产生,它们正是构成公民人格的基本内容,也是公民人格的集中体现。所以,当我们在发展协商民主的同时也可以塑造公民人格。在协商民主视阈下为了更好地塑造我国的公民人格,首先应该了解和明确协商民主和公民人格,包括协商民主的兴起和发展、涵义、特征以及它在我国的丰富实践和公民的涵义及其相关概念、公民人格的内涵及特点以及构成等。其次,要明了协商民主对公民人格的要求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再次,还要针对当前我国公民人格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具体的原因分析。最后,还要对国外民主进程中公民人格塑造的经验进行分析,具体分析美国、英国、新加坡这三个国家的公民人格塑造经验,希望在通过借鉴其经验给予我们更多相关的启发。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民主进程中塑造公民人格的主要途经:包括不断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公民人格的塑造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与法治等制度建设,重视制度保障;大力发展参与型公民文化;加强塑造公民人格的社会基础建设;重视公民教育的作用,提高公民政治素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