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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公正、权利是伦理精神在法律领域的集中体现,尊重自由、保障人权、实现公正是刑事诉讼法内在的伦理价值追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也明确提出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建立“良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要求。实现法律的伦理价值,必须首先明白法律的伦理价值是什么,法存在哪些伦理缺位,而理清这些问题则需要对法律伦理性尤其是刑事诉讼法律伦理性的基本内涵、特点、发展脉络、理论基础有十分清晰的认识和掌握。 自由、公正、权利是伦理精神在法律领域的集中体现,尊重自由、保障人权、实现公正是刑事诉讼法内在的伦理价值追求。实现法律的伦理价值,必须首先明白法律的伦理价值是什么,法存在哪些伦理缺位,而理清这些问题则需要对法律伦理性尤其是刑事诉讼法律伦理性的基本内涵、特点、发展脉络、理论基础有十分清晰的认识和掌握。本文通过定性分析、历史分析等方法,借助于传统伦理文化来寻求刑事诉讼法的现代伦理价值支撑,分析其存在的伦理缺陷,进而结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要求,从立法、执法、司法三个层面提出对策和建议。主要包括:科学立法,完善亲属拒证权主体范围、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加大执法行为的制约与监督,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执法伦理的指导;加强司法机关队伍建设,保证司法权力独立行使等。 刑事诉讼法律伦理性有利于使自由、公正、权利的伦理精神在刑事诉讼领域得以实现和弘扬,实现尊重自由、保障人权、实现公正的价值追求;有利于真正尊重每一个个体人,对于更好的适应时代的变化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向着更人性的方向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