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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由于受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影响,长期以来,政府成为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的主体。这种政府主导下的运营管理体制,未能很好地促进城市基础设施自身的发展,“政府失灵”所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突出:一是城市基础设施总体水平低下,不能适应城市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二是投资不足成为城市基础设施发展的“瓶颈”;三是体制性问题导致经营管理的低效率。针对传统模式存在的上述问题,我国城市基础设施的治理开始引入市场机制,然而,就目前来看,市场化改革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原有的问题,传统的垄断行业及城市基础设施的大部分仍缺乏竞争机制,效率仍然低下,消费者缺少自由选择公共服务的权利。在市场化进程中,在一些领域或地方甚至出现了新的问题,如公共性的缺失、新的竞争壁垒,等等。由于我国城市基础设施的市场化改革和发达国家相比,涉及更为复杂的体制转型因素,改革不仅要面对摒弃原有计划体制下政府管制带来的阵痛,而且要面临原有垄断者利用市场化改革进程中的不规范,对公共利益的进一步侵害;不仅要适应城市基础设施迅速发展、产业结构急剧变动,还要解决效率低下等老问题,从根本上改善城市基础设施的运营状况。如何界定政府在城市基础设施供应方面的职责?如何构筑投资、建设和运营的市场化机制?如何防止市场化进程中出现的公共性缺失现象?如何重建政府规制体制?这一切都是我们目前城市基础设施改革过程中必须回答和解决的问题,也是城市基础设施改革的核心,实质上也是从不同视角认识的同一个问题,其根本目的在于促进产业有效竞争,在提高效率的基础上增进公共福利水平。 在中央政府决心加快某些基础设施产业深化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及大力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有利条件下,深入研究具有共性的基础设施产业市场化与政府规制的总体框架,具有紧迫的现实意义。一些西方国家在市场化道路上已走得很远,切切实实地在实践中探索着用市场机制提高公共物品供给效率与质量的途径。一些方式已日臻成熟并成为公共服务提高效率的核心及日常机制。由于历史、文化及现状等诸多不同,不同的国家或地区所选择的突破口、所走过的道路也不尽相同,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对这些制度安排或途径加以梳理,研究其作用的机理、条件及操作规程,本身就是一项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的工作。 国内已有的相关研究成果颇丰,但仍存在着一些不足,例如:对市场化的理解各异,很多研究将市场化简单地等同于民营化或私有化;对城市基础设施的属性分析囿于公共物品的共性,千篇一律,缺乏进一步理论推演和政策建议的逻辑必然性;正在发展的政府规制理论,由于缺乏国内基础设施产业的实证支持,难以得到充分的运用,相当多的研究甚至片面地认为市场化的过程必然是放松规制的过程,忽视了对重建规制的认识,而事实上,放松规制是针对于过多的行政干预提出的,而重建规制是针对治理理念下的规制内容及方式而言的;国内外基础设施产业及其改革的经验,大都比较零散,尚未总结出一个综合性的可供借鉴的基本架构,因此,已有的改革思路或比较激进,或比较保守。基于以上,本文勉为其难,旨在努力以当前我国城市基础设施治理的现状与困境为切入点,试图从治理的视角对城市基础设施的市场化问题进行一番理论上的梳理,进而探究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之道及其制度要素和条件,审视公共行动与市场关系,讨论市场化与政府规制之间的关系,并结合国内外经验,对我国市场化进程中的城市基础设施治理提出若干供进一步广泛讨论的框架性建议。城市基础设施治理的历史和现状,是政府职能和行政体制变迁的真实写照。因此,本文试图通过对城市基础设施治理的剖析和探索,探寻当前及今后我国政府职能和行政秩序的走向。 本文在研究方法上突出“结合”与“区分”的特点。所谓“结合”,是指将理论的推进与实践的发展相结合,将研究的问题与其所处的环境相结合,将历史分析与比较分析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归纳分析与演绎分析相结合,横向多视角与纵向多层次相结合,悉心论证城市基础设施的治理之道。例如,在对城市基础设施物品属性的分析上,采取了定性分析的方法,而在基于物品属性的项目区分研究时,则采用了定量分析的方法。关于城市基础设施市场化的核心在于引入竞争的论述,则应用了归纳与演绎相结合的方法。此外,在信息收集方面,结合文献研究与项目考察的方法,一方面广泛搜集相关文献,并对之进行分类、分析和归纳,另一方面深入到各类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招投标、后评价等各个环节,为研究积累相关案例和素材。所谓“区分”,是指本文对研究对象的一种观察视角:从供应和生产的区分,理解城市基础设施市场化的理论依据和内涵;基于不同物品的属性,区分不同的项目类型,讨论城市基础设施市场化的适用范围;通过区分项目活动的不同阶段,探究公私合作制(PPP)的基本原理,进而提出PPP的方案集,并讨论方案集对于各种类型项目的具体应用;在统一的规制思路下,针对不同阶段、不同条件下的具体对象,区分不同的规制策略。 本文认为,市场化改革的核心是引入竞争机制。在市场化进程中,城市基础设施治理所面临的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症结,在于没有解决好以下问题:一是哪些项目适合引入市场机制,即市场化的适用范围问题;二是究竟需要引入什么样的市场机制,即操作应用性问题;三是在市场化过程中政府应起到何种作用,即政府规制问题。本文立足于当前城市基础设施的治理现状,依次围绕市场化的内涵、范围、适用机制、政府规制层层深入。全文分为6章。第1章为导论,在体制转型的背景条件下,对城市基础设施的市场化过程所涉及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解释,并且以此为切入点,综述国内外相关文献以及相应的观点。第2章,反思我国城市基础设施治理之道,试图对我国规制体制以及民营化现状面临的主要问题和矛盾进行梳理和总结,试图寻求城市基础设施治理困境的根源。第3章,解析城市基础设施市场化的内涵,通过新公共管理理论、治理理论和竞争理论的分析,提出市场化的价值精髓在于竞争,引入竞争是城市基础设施市场化的核心所在。第4章,城市基础设施市场化的适用范围,基于城市基础设施的物品属性、技术特征、市场结构等因素,引出关于项目区分的理论分析,进而界定市场化的适用范围。第5章,城市基础设施市场化的实践形式,从分解项目活动入手,剖析公私合作制(PPP)的基本原理,提出PPP的方案集,并结合案例分析,探究PPP有效制度安排的条件和要素。第6章,城市基础设施市场化过程中的政府规制,从规制的逻辑以及拉美城市基础设施市场化与规制实践入手,试图分析有效规制的治理框架,进而提出放松规制与重建规制的途径和内容。 本文的创新在于:一是在基于对城市基础设施经营属性的分析,从项目区分的角度系统地提出市场化的适用范围。二是对公私合作制(PPP)的基本原理和机制做了系统的论述,并以城市基础设施治理活动的不同环节或阶段为依据,对PPP的类型进行了划分,澄清了BOT、TOT等特许经营方式与PPP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并为多个主体以多种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的治理提供了理论基础。三是将城市基础设施的市场化进程与政府规制的重建作为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进行研究。一方面对市场化的内涵和市场机制的应用进行了梳理,另一方面提出放松规制与重建规制的同步性。四是将城市基础设施治理的历史和现状,视作政府职能和行政体制变迁的真实写照,通过对城市基础设施治理的研究,提出从传统官僚制走向合作治理的行政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