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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内公共行政思想史的教科书上,几乎还看不到奥斯特罗姆的名字,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本文笔者采用规范的解读方法对奥斯特罗姆的公共行政思想展开研究,笔者以为这一努力可以拓展公共行政思想研究的视野,提供一个公共行政范式研究的新视角:替代范式。 首先,解读的第一步要从奥斯特罗姆对公共行政的界定入手,在他那里政治与行政是不可分离的,他并且直接指出了公共行政的核心问题是提供公益物品和服务。而他的民主制行政是与政治、行政二分下的官僚制行政一样的一般范式,而且可以作为后者的替代范式出现。 其次,笔者认为奥斯特罗姆的公共行政思想比传统的官僚制行政范式更符合公共行政的实际,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笔者把它归结为一种纯粹的公共行政范式,因为当把它与官僚制行政思想比较时,首先二者在范式来源上是不同的,民主制行政是来自于《联邦党人文集》里所诉求的自治原则的,是内生的;而官僚制行政则来自学习其他社会组织,是外来的。其次,在解决问题的旨向上更加务实,奥斯特罗姆直接指出了公共行政的核心问题是提供公益物品和服务,并分析了官僚制行政在完成这一任务时的制度缺陷和失败;最后,在研究思路和方法问题上的立宪层次的分析、方法论个人主义,以及珍视传统的精神,也从一个层面向我们昭示了这样的意义。 再次,就提供公益物品和服务的公共行政而言,奥斯特罗姆构设了一个公共服务业的概念,在其中政府作为“集体消费单位”出现,政府以契约的方式与作为生产单位的其他组织合作、竞争,以生产能满足用户偏好的公益物品和服务,其中的冲突可以通过法院的司法救济来解决。从根本上这是一个立宪选择的过程。 本文的最后部分要谈的是奥斯特罗姆公共行政思想对我们的启示以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