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凶器抢夺犯罪研究

来源 :中山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qq123287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抢劫罪和抢夺罪是日常生活中案发率比较高的两种侵犯财产权的犯罪,而在抢夺案件中,经常会出现这样一种特殊情形,即“携带凶器抢夺”问题。针对这一种情况,依照中国《刑法》第267条第2款的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以《刑法》第26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即以抢劫罪论处。对于该规定的适用,尽管最高人民法院于2000年和2005年先后在有关司法解释中作了较为细致的规定,但无论在理论学界还是在司法实务中都对“携带凶器抢夺”的理解与认定上存在着诸多争议,无论是从刑法典的现行规定还是司法解释中都是找不出答案的,这也就为理论的研究提供了很大的空间,本文就是基于这样一种情况,准备对“携带凶器抢夺”问题做一个系统的分析与研究。  本文的框架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首先是携带凶器抢夺概述,这一部分主要涉及到对“携带凶器抢夺”这一行为的理解,尤其是要运用刑法的主客观相统一理论对这一行为进行论证,同时还通过比较中国、中国台湾地区、德国这三部刑法典对“携带凶器抢夺”这一行为的不同规定,分析出哪一种规定更加合理以及国外的规定是否值得借鉴,此外,这一部分还涉及到《刑法》第267条第2款规定的法律性质;第二部分是关于“凶器”的认定和“携带”的认定,这一部分是本论文的核心所在,也是在司法实践中正确理解《刑法》第267条第2款规定的基础;第三部分是关于携带凶器抢夺犯罪认定的其他问题,主要涉及到“携带凶器抢夺”之抢劫罪的成立是否有犯罪数额上的限制和抢劫罪的既遂标准这两个颇有争议的问题;最后,就是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得出自己的结论。此乃本论文的基本框架。
其他文献
20世纪90年代后,次区域合作这一首创于东亚的区域合作新模式得以蓬勃发展,大大加速了亚洲一体化进程。次区域合作是一种比较低层次的区域一体化形式,次区域合作的范围比较小,
量刑建议是现代刑事法律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关乎被告人的切身利益,合法、合理、公正量刑是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基本要求,也是法治社会保障人权所应当遵循的原则。当前在全国
成立于1974年6月的土耳其社会主义工人党(简称TSIP),成员大都出身教师、学生等知识分子,以及少数工人。1980年土耳其爆发军人政变,取缔了包括共和人民党、正义党、民族行动党和
云南省石林县大糯黑村是典型的撒尼人聚居区。通过参与观察和深度访谈,笔者首先对撒尼人的土地使用情况进行了民族志描述,力图再现与土地密切相关的经济生活变迁;然后,围绕土地使
心理疏导作为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方面,第一次明确出现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进一步丰富了思想政治工作的内涵,拓宽了思想政治工作的视野。充分认识、深入研究心理
在人类社会文明高度发展的今天,一方面,政治民主化已经成为世界政治发展的一个主要趋势,民主政治被世界大多数国家所推崇。但另一方面,被世人称为“灰色癌症”的腐败问题并没有随
本文对伊拉克战后的两伊关系进行了研究。伊朗和伊拉克都属中东大国,两国相邻,且在中间有一条阿拉伯河相隔开。20世纪80年代,持续8年不断的两伊战争对整个海湾地区具有较大影响,
海外华人作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特殊群体,其在居住国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历来都为学术界所关注。而"社会地位"作为海外华人生存与发展状况的集中反映,其意义不容置疑。自缅甸独立
在如今的职业学校的教育和人才素质培养上,实验教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我国的电专业实验实训也存在着一系列问题.本文结合实际分析了校外生产实训在培养电类专业人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