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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在现代经济社会里,经济的发展极大地引发了对资金的需求,相应也引发了对政府信用、企业信用以及个人信用的需求。可以说,市场经济中的绝大部分交易都是以信用为中介的交易。信用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目前,在我国的商业银行中新业务品种——个人信贷消费业务发展迅猛。个人信用总规模从1993年的1060亿元,增长到2000年的27636亿元,年均增长50.32%,大大快于同期GDP年均14%的增长速度。然而,由于目前我国信用制度尚未健全,信用环境尚不成熟,失信行为普遍存在,这都大大降低了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合理利用。针对以上情况,受政府委托,中国人民银行成立了征信管理局,借鉴国外的先进信用管理经验,在结合我国实际信用状况的基础上,着手建立我国的信用体系。 个人信用是一种建立在对个人在特定期限内付款或还款承诺的基础上无须付款就可以获取商品、服务或资金的能力,它是交易双方信任关系和借贷活动的综合。虽然上海等地已经为我国建立个人信用征信制度进行了有效地尝试,但由于我国长期以来一直处于一种非征信状态,在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缺乏经验,个人信用体系的建设依然存在许多问题,面临诸多困难,欲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完善的个人信用征信体系,尚存在许多困难。 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我国缺乏个人信用信息共享网络体系。拥有全面的个人信用资料是建立个人信用信息档案登记制度的必备前提,目前我国缺乏记录的现状增加了信用鉴别的难度,增大了银行的信贷风险。缺乏专业的个人信用中介机构,个人信用网络资源无法共享,征信数据的开放和使用都缺乏法律上的明确界定,不仅金融同业之间尚未实现居民个人信用网络资源共享,而且政府政务信息也没有得到有效利用。其次,个人信用的市场环境不完善。个人信用信息共享缺乏法律上的保障,对失信者惩戒的立法不够,缺乏成熟的市场环境。再者,个人信用相关制度建设尚未完成。评估指标体系不完整,评估标准不统一,评估方法有待改进,尚未有有效措施来预防“征信腐败”。以上都是困扰我国征信业发展的主要问题。 在分析以上问题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的相关经验,本文提出来相应的解决对策。一是建立明确的个人信用记录。实行个人信用实码制和计算机联网查询系统,建立个人信用管理机构和个人账户体系。二是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通过大力普及电子化支付手段,推行我国金融电子化来建立个人信用制度的微观基础。除此以外,还要建立个人财务会计体系和个人破产制度,以及建立对违背个人信用制度者的制裁机制。大力发展个人信用管理教育,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失信惩罚制度也不失为营造良好环境的有力措施。三是建立科学的信用评估体系,培育专业的个人信用评估机构。 本文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介绍了论文的研究目的、研究背景以及研究意义,勾勒了文章的内容框架。第二部分“概念界定以及国内外研究状况”,主要介绍了两块内容,第一块介绍了信用的定义及分类,主要包括征信的定义以及信用与征信的区别,个人信用征信的定义。第二块介绍了国内外在相关领域的研究。第三部分介绍了我国个人信用征信的前沿实践公司上海资信有限公司的发展情况,并分析了目前我国国内个人信用征信的现状以及所面临的问题。第四部分主要介绍了美国和日本两个比较有代表性国家的个人信用征信经验,并在此基础上分析总结了国外个人信用征信经验对我国建立个人信用征信体系的启示。第五部分在前几章的理论分析和问题分析的基础上,借鉴了国外的个人信用征信经验,提出了建立和完善我国个人信用征信体系的建议和对策。其中很多对策的提出涉及到解决问题的步骤和方法,具有一定的实用性。本部分为论文的主题和重点。在文章的最后,作为文章的第六部分,笔者附加了美国信用管理的重要法律,以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