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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的加强,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在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的各民主党派也面临着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的重大任务。作为参政党的民主党派,其最重要的职能——参政议政职能履行的好坏,不仅影响到民主党派自身参政议政能力的提升,还关系到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健康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目标的实现。本文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吉林省民革参政议政职能履行现状为切入点,深入研究了普遍存在于各民主党派中制约参政议政职能履行的因素,以此为基础,客观地提出完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职能的思路和对策。籍此为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作一些理论上的探索,更好地推进我国政治文明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进行。
本文共分三大部分。
第一章,分析了完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意义。首先从民主党派自身整体功能优势发挥和民主党派存在价值的角度阐述了完善参政议政职能是民主党派完善自身建设、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和应对新时期的挑战的必然要求;其次从不断巩固和完善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重要性方面理清完善参政议政职能对于保持我国政党制度持续生命力和促进执政党能力建设和推动我国民主政治建设有着重要意义;最后论述了完善参政议政职能对于和谐社会的创建、对于构建和谐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的重要作用。
第二章,客观地详述了吉林省民革参政议政职能履行现状,从民革组织履行参政议政职能所具有基本条件和参政议政工作的开展情况分析了在履行参政议政职能过程中存在的不利因素,如成员数量偏少、规模偏小;成员素质越高、但参政议政能力缺乏;发展成员界别存在薄弱环节;调研活动存在局限性;政府实职安排数量有限和特约人员活动存在不规范现象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制约着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职能的履行。通过对存在问题的分析,理清了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因为,从党派自身的角度和现有制度层面具体分析了产生这此问题的深层原因。
第三章,通过对民主党派参政议政职能履行过程中影响因素的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民主党派职能的对策。在遵循必要原则的基础上,民主党派首先要完善自身建设,以思想建设为引导,以人才建设为基础,以激励机制为促进,用组织统筹协调机制建设作保证,通过自身全方位的加强,来完善参政议政职能:其次通过加强政府的支持力度和优化参政议政工作的外部环境来促进民主党派参政议政职能的完善履行。
最后,在前文论述的基础上,得出了要完善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职能,只有集中全体党派成员的智慧和力量,从内部、外部共同创造有利条件,民主党派才能更好地履行参政议政职能,更充分地发挥党派优势。为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巩固和发展、为我国和谐社会的创建贡献最大力量。关建词: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吉林省民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