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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各国纷纷开展了大规模的政府再造运动,新公共管理随之兴起。企业家政府理论作为国际化政府改革潮流的最主要和直接的理论依据,自其诞生之初就受到广泛的关注,该理论的核心就是改革传统政府官僚体制应当遵循的十项基本原则。虽然,其理论的某些方面对当今各国的行政改革实践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和推动作用,对中国的行政理论研究和改革实践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但理论本身的不足也是显而易见的,我们应在分析其对传统官僚制的批判与超越的基础上,全面、客观地来看待企业家政府理论。
本文试图通过分别对奥斯本企业家政府理论产生的背景、理论内涵、原则、特点、存在的缺陷等方面内容以及韦伯官僚制理论的内容、组织形式及缺陷的阐述,对比分析得出二理论具有内在逻辑性,企业家政府理论是对官僚制的批判与超越,它的产生,是为清除官僚制所带来的官僚主义的弊端,而不是导致官僚制的灭亡。因此,企业家政府理论应在对官僚制进行扬弃的基础上,不断向前发展,才能弥补其理论和在实际运作中的缺陷。而作为仍处于发展中国家的中国,对于风靡西欧的企业家政府理论也应以中国国情为基础,认真分析该理论在中国行政改革当中的适应性,从而进行合理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