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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经济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绩,但是,广东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巨大经济总量,并不能掩饰其内部的区域经济差异,尤其是广东山区,其经济发展水平不仅远远落后于全省平均水平,而且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广东提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这显然也应该包括广东山区的现代化。没有山区的脱贫致富,就没有广东的全面小康。因此,探寻造成广东严重的区域经济差异的深层次原因,理清解决区域经济差异问题的基本思路,寻求实现广东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行之有效的途径在当前显得格外迫切。 本文构造了一个关于区域经济发展与政府供给型制度创新的理论框架,阐述了政府供给型制度创新等相关概念和区域经济发展与政府供给型制度创新的相互关系,指出政府供给型制度创新是一个扩大宏微观经济主体选择集的动态互动过程,是作为制度创新主体重要组成部分的政府解决制度短缺、扩大制度供给以获得潜在收益的行为。 研究制度转型以来的广东经济增长与区域发展失衡问题,必须把制度因素作为一个内生变量考察。本文从政府供给型制度创新的角度重新审视了广东区域经济发展差异问题,试图运用制度经济学、制度分析和历史比较分析等方法,论述广东各区域政府供给型制度创新进程不同是广东区域经济差异形成及不断扩大的深层次原因,并对广东各区域政府供给型制度创新的进程做出预测。本文还列举了国内外政府解决区域经济发展差异的一些实践,指出政府供给型制度创新是广东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关键,并提出了缩小广东区域经济差异、实现协调发展的政府制度创新方面的一些思路。 制度创新理论的提出与研究,着眼于对现实问题的解决。珠三角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与广东其他地区相比有很大的优势,然而区域经济发展差异的过大必然影响构建“和谐广东”的伟大工程。本文的写作也是从和谐社会、和谐发展角度出发的,希望可以对广东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提出一些意见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