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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在摒弃僵化的计划经济体制、建立竞争性的市场框架方面已经取得显著成果,但是垄断性产业改革却一直滞后,这无疑严重阻碍着中国经济市场化的整体进程。在我国现阶段,垄断性产业包括行政垄断性产业和自然垄断性产业,两者产生的根源和依赖的制度背景有着本质的不同,必须区别对待。前者是我国在经济转型前和经济转型过程中的特殊现象,是政府及其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对经济进行直接干预造成的。随着政府职能在市场经济中的重新定位和逐步转换,这一类产业的垄断性质将逐渐还归于市场经济下的竞争性产业的性质。而后者由于产业技术经济条件的制约,仍将在一定时期内长期客观存在。本文研究的视角主要集中在自然垄断性产业,并选定规制定价机制这个中心问题作为研究对象。中国自然垄断产业的规制改革已经起步,但由于采取的是一种渐进的方式,因此目前还主要停留在产业市场结构的拆分、原有所有权体制框架下的政企分开和引进竞争等外围改革方面,而没有触及到规制关系的制度性改革。改革的下一步毫无疑问应当深入到政府规制机构与被规制企业之间规制与激励的关系中来。定价机制设计涉及到政府对多重目标的权衡、不同激励强度导致的政策效果的比较以及规制成本一收益比较下具体参数的选择。对这一问题进行规范性和实证性的分析,可以为政府规制机构根据现有的制度条件设计合理的自然垄断产业定价机制提供理论依据,并为未来的定价机制的改革方向提供一个总体的思路。 论文的主体框架包括导论和七章内容。导论部分主要包括选题的背景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以及论文的创新之处。 第一章是规制定价的理论背景。包括自然垄断理论和规制理论两部分。前者主要对自然垄断理论的三个发展阶段——规模经济特征的提出、成本劣加性特征和可维持性问题的提出、自然垄断边界演变观点,进行了梳理和阐述;后者对传统规制理论和新规制经济学做了较为详细的评介。 第二章阐释规制定价的原理并比较了西方国家的实践。在规制定价的经济学原理方面,主要对较成熟的边际成本定价、拉姆齐定价和非线性定价以及近年来发展起来的接入定价理论进行了正式的分析与比较评价。西方国家规制定价实践模式的比较从投资回报率规制模式、价格上限规制模式、激励性规制的主要模式以及规制定价机制的比较和趋同几个方面进行比较说明。 第三章对信息不对称、规制定价机制与激励进行分析。首先对规制实施的信息约束进行分析,指出信息不对称是规制者需要权衡多种因素进行定价机制设计的原因。然后对不同信息条件下激励与抽租的权衡以及不同信息条件下对企业的规制定价与激励进行分析,分别先以完全信息作为比较的基准,再引入信息不对称情形下的分析,并得出几个关键性的结论。最后提出信息不对称问题的主要解决思路:激励性规制合约清单设计、标尺竞争监控机制、特许合约拍卖机制和价格听证会制度。 第四章分析规制定价机制与其它规制政策改革的关系。主要从规制定价机制与质量规制政策的关系、与民营化政策的关系、与普遍服务义务政策的关系三个方面来探讨规制定价机制与其他规制政策之间的相互影响以及与其它规制政策配合使用的积极意义。 第五章是对规制定价机制设计的总体分析。首先对规制定价机制设计的四大目标进行分析:1、在约束条件下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2、提供合适的激励强度,提高企业的内部效率;3、避免不合理的收入再分配;4、达到合意的投资,避免投资不足或投资过度。然后是对影响规制定价机制设计的制约因素进行分析,主要考虑的因素是公共资金的成本、成本数据的可获得性、对外部风险的关注、对质量的关注、承诺或威胁的可信度以及规制俘虏的风险。最后是我国经济转型的特殊制度背景下规制定价机制激励强度的权衡分析。 第六章分析规制定价机制设计的两个重要问题:接入定价和普遍服务定价。主要依据前文阐释的规制定价理论和规制定价机制设计的目标、制约因素等对自然垄断产业瓶颈环节的单向接入定价、电信行业的双向接入定价、普遍服务的定价方式进行具体分析。 第七章对我国自然垄断产业规制定价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规制定价机制设计的政策建议。主要以我国的电信行业为代表,对其规制定价的发展历程、现状以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然后根据我国目前的电信产业的实际情况,在设计合理并具前瞻性的规制定价机制方面提出自己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