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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统治走向治理,是人类政治发展的趋势。以习近平为核心的新一届党中央审时度势、高瞻远瞩,在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描画了全面深化改革与实现“中国梦”的宏伟蓝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而提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又绘制了依法治国的战略蓝图,对关系中国社会有序发展的关键环节进行了顶层设计。 我国改革开放已进行了近四十年,进入深刻而艰难的社会转型期,社会领域出现治理危机,遇到了许多前所未有的突出问题,“社会治理”理念应运而生。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础,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内容,是指使社会治理体系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精细化,使社会治理者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法、法律制度治理社会,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方面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社会的效能。它具有协同共治、民主性、法治化、网络化智能化的特点。 社会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中国梦的提出为当代治理提供了新的契机,治理现代化水平的提升又能够助推中国梦的实现。然而当前我国社会治理现代化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政府独大且其治理模式单一,社会组织发育不充分,治理思路的法治意识不强,基层社会治理基础薄弱。究其原因,有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有政府职能泛化、责权不明的问题,有历史遗留的问题,也有社会深刻变革带来的问题,有思想观念的问题,也有体制机制不健全的问题。鉴于此,本文提出了政府由全能型向服务型转变,培育、监管社会组织,积极引导社会自治;培育公民意识,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加快完善法治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化解社会矛盾;形成政府、市场、社会良性互动格局;完善社会组织管理运行机制和规范,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搭建、完善基层治理平台;强化道德约束,规范社会行为;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估机制与体系这八方面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