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面对日益增多的跨国并购和形式多样的商业行为,对跨国并购中搭售传导效应所产生的妨碍和促进竞争的关注显得尤为重要。跨国并购使得搭售的传导效应更易实现,主要是出于以下两点原因:跨国并购的企业通常具有市场势力,而市场势力是搭售的前提条件;跨国并购能在较短时间内改变东道国的市场结构,有的时候是通过搭售行为来实现的。因此,在跨国并购中考虑搭售的传导效应对并购管制也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这在可汇案中得到充分的体现。 为此,本文系统地回顾了关于跨国并购和搭售传导效应对市场结构影响的理论发展历程,比较不同学派对搭售传导的模型解释。搭售是否具有把一个市场的垄断势力传导到另外一个市场,学者们的相关理论经过了一个曲折的发展。从早期传统理论提出并直观地认为搭售具有传导作用,具有反竞争效果,到后来拥护竞争效率的芝加哥学派提出单一垄断利润理论,认为厂商只能获得一个市场的垄断利润。近年来,后芝加哥学派从不完全竞争的角度出发,认为在一定情况下搭售既能起到传导垄断势力到被搭售市场的传统传导效应,又能作为进入壁垒来维护搭售品市场势力的动态传导效应。 本文的一个创新之处在于结合经济、法律、管理等相关知识,详细地研究了搭售传导效应的具体实现机制。横向的传导是利用合约和技术、品牌提高搭售产品的市场需求协同,从而提高被搭售品的市场份额,是市场力量在两种产品之间的直接传导。纵向的传导是通过对经销商和大型零售商施以回扣和一揽子产品,或者提供专有的销售空间、销售设备的要求,使得销售商的行为有利于搭售产品的销售,排挤竞争对手的市场空间。 接着运用简单的模型来研究搭售的利益来源,以及对市场结构带来的影响。第一个模型讨论了垄断和寡头市场的情况,得出无论是否存在成本节约,搭售也能作为一种策略行为,通过降低被搭售品价格来减少寡头垄断市场中竞争对手的利润,特别地当存在成本节约时,更有可能排挤竞争对手的市场份额直至其退出市场。第二个模型讨论了两个竞争市场搭售的情况,一般的搭售理论认为传导的前提条件是存在一个垄断市场和一个竞争市场,实际上搭售也能作为一种隐蔽的手段,让均处于竞争市场中的企业成为垄断商,随后搭售可起到传导垄断势力,排挤对手、阻止进入的作用。 结合以上的理论论述和案例,接着比较分析了可汇案和可贝案,讨论搭售在跨国并购中的有效性。这两项收购涉及碳酸饮料和果汁饮料两个相关市场,混合并购既有协同效应又有封锁效应。本文认为可口可乐碳酸饮料与汇源果汁的搭售不会起到直接传导垄断势力的作用,但是可口可乐果汁和汇源果汁的搭售对竞争对手起到较大的影响,无论在品牌、渠道和价格都具有明显协同效应。 文末阐述了欧美和关于搭售的反垄断管制立法与相关实践,对我国具有相当的借鉴意义,接着结合可汇案提出所得的启示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