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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多媒体技术为基础的网络时代,传播环境的开放性、虚拟性等特征使得网络社会越来越透明化,而网络隐私侵害也正成为一个受到普遍关注和重视的议题。依托传统网络搜索模式展开的人肉搜索悄然出现,它一方面建立起功能更为强大的搜索平台,一方面却因为搜索过程中涉及隐私侵害而遭受诟病。在我国,由于经济发展和技术普及的速度稍慢于发达国家,加上对隐私问题向来缺乏重视,因此专门针对人肉搜索中隐私侵害问题的研究起步较晚。网络技术日新月异的变革,使得此研究具有极强的时代感,并对改善互联网传播环境和促进社会文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从分析隐私概念和人肉搜索运行机制入手,结合人肉搜索中隐私问题的典型事例,运用传播学视角审视并分析其特点,以期从现实与具体的角度解构人肉搜索中信息传播遭遇的隐私门槛,并通过综述提供一些合理可行的意见和建议,为构筑一个健康长久的互联网传播环境提供依据。
人肉搜索中的隐私问题应隶属于网络隐私的范畴,首先,本文对隐私及网络隐私概念进行了区别定义,指出其区别主要在于隐私权生发环境上的变化。通过对隐私概念的描述,以及隐私作为讯息的一种所具备的传播学释义界定了隐私及网络隐私的范畴,为研究人肉搜索中的隐私保护打下基础。
其次,在分析人肉搜索历史沿革的过程中,从它的运作模式、特点、类型等几个方面整体概述了其运行机制,进而结合目前互联网上发生的几起具有代表性的人肉搜索事件探讨其所展现出的隐私侵害表象,并依据传播学经典理论,从社会、心理等方面挖掘及归纳人肉搜索这种新信息流通环境中隐私侵权行为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点:
1、网络的虚拟性特征打破了传统道德社会的一般规则,人们与生俱来的正义感在这种拟态世界中得以宣泄,而互联网技术所提供给人肉搜索功能的强大支持都导致隐私侵权行为常态化。
2、人肉搜索中隐私侵权的影响借助网络信息传播方式的便捷性加剧了其扩散程度,宽松自由的环境使得人们的窥私欲得以释放,而人肉搜索独树一帜的运行机制也决定它极易引发争议和受到瞩目,这些都使它所带来的隐私侵权影响扩散化。
3、人肉搜索的参与者多为网络群体,他们具有狂热、骚动、缺乏理性、易受感染等特点,尽管对于单一事件而言,侵权主体以集群的方式表现出来,但基本可以根据其目的将他们分为组织发动者、搜集整理者、后续侵权者三种类型,鉴于匿名身份的掩盖,隐私侵权主体呈现模糊化态势。
4、人肉搜索中的隐私侵权问题不单单针对私人领域,其负面影响也逐渐蔓延到公共领域,给公共信息环境的管理增添了不便,也极易给网民中占据大多数的青少年带来不良干预。加之人肉搜索公之于众的相当一部分要素是本该秘而不宣的信息,这对人们传统的道德行为标准是种颠覆,导致侵权后果严重化
再次,文章详细概述了聚焦在“人肉搜索”上的几点争议,包括道德与法律的评价冲突、隐私信息的归属判断以及人肉搜索的走向异议,结合实例分别阐述了争议形成的因为,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最后,针对人肉搜索从宏观上介绍了通行的几种保护防治办法,包括技术防治、道德自律、法律监管,并提出防止人肉搜索中的隐私侵害所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在于加强宣传,提高网民的自身警觉,普及知识,加强个人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