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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的历史时期,“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新时期民族工作的主题。多民族地区虽然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进步,但城乡差距、同东部发达地区的差距进一步扩大。由于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城乡社会保障呈二元模式,农村社会保障严重缺失,占全国总人口70%多的农民,还基本处于传统的土地保障和家庭保障方式,享受不到社会保障制度的优越性,特别是西部多民族地区的保障制度建设更加滞后,缺乏特殊制度安排。开展云南多民族地区农村社会保障研究,目的是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道路,为建立同多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并在贯彻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推进这一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提供借鉴。
本文以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指导,广泛借鉴西方学术流派中的社会保障理论,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从多学科角度展开研究,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定性定量相结合,归纳与演绎相结合,历史与现实相比较,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除参考了大量的理论和已有的研究成果之外,还进行了大量的田野调查和较深入的访谈,收集了60多万个数据,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第一手资料,进行了相关分析,重点分析云南多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文化传统和现状,力求做到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注重多民族地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整体性以及实践中的可操作性,以期寻找民族地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发展规律。
本文系统地论述了社会保障制度的理论背景、多民族地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变迁;对国外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多民族地区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分别作了比较研究;深入考察了云南少数民族的传统保障;在实证分析的基础上,对多民族地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构建、社会保障的路径选择、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特困民族的社会保障,提出了有独立见解的理论分析和制度、政策创新:特别是以云南省为基础,实事求是地提出了多民族地区农村社会保障建设的时间表。
本研究中对学术界的有关研究成果作了收集整理,研究过程中,在学习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把创新作为蘑要目标,力求有新的突破。本文主要有以下特色:
一是注重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结合。从研究多民族地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特殊性为视角,运用马克思主义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原理,既把多民族地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放在全国和世界的经济社会背景下进行分析,注重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总体要求,又综合考虑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同城镇社会保障制度的共性和差异,在研究构建农村社会保障的框架和模式内,突出多民族地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特殊性。
二是研究视角的典型性。选择以省作为多民族地区的案例,主要考虑当前构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模式,除中央统一规定外,主要以省为单位制定全省相对统一的制度框架,管理模式和保障标准,以省为单位进行研究分析,体现了宏观、中观和微观的有机结合,突破了以往从整个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普遍意义或以县、乡、村等更微观的角度进行研究的局限。云南是全国少数民族人口居第二位和民族种类最多的省份,以云南为案例进行分析研究,不仅对云南多民族地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构建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且对西部民族地区也有较强的借鉴意义。
三是全面总结社会保障制度变迁。对云南多民族地区社会保障的变迁和发展作了全面的梳理,包括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等各个方面,并对多民族地区城乡社会保障进行了比较分析。各少数民族的传统保障思想和方式是中华民族传统保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支撑了各个少数民族在历史长河中的繁衍和发展,而且现在仍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文力求挖掘云南少数民族的传统保障思想和保障方式,并将其作为中华民族传统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分析研究。
四是从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角度思考制度创新。提出构建多民族地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思路和总体框架,并从实践的层面提出了构建的路径选择,突破了以构建社会保险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单一思维模式,提出多层次的保障模式,突出了社会救助的地位,符合社会保障制度自身的发展规律。特别是针对贫困状况的新变化,论证了确立社会保障在反贫困中的基础制度地位的观点。几乎每一项大的制度安排建议都有相关实证分析作为论证和补充。
五是提出构建特困民族社会保障的新视角。针对人口较少民族、“直过”民族和居住在边境地区的少数民族等特困民族的实际情况,按照“小民族、大政策”的思路,建议实行特殊的保障措施;在制度安排上,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和缩小差距、促进发展为目标,以构建医疗保障和基本生活保障为主要内容,在覆盖范围和保障标准上适当照顾,力求更加贴近多民族地区特别是特困民族的实际。
六是探讨对多民族地区农民工和失地农民的保障模式。农民工和失地农民作为城市的边缘群体和农民的特殊人群,具有很大的特殊性,社会保障严重缺失,有必要创新保障模式。本文不仅从以上两个群体的共性出发,而且着重分析了云南多民族地区农民工和失地农民的特殊性,提出了分层次研究,分类施保等有针对性的保障模式和政策措施。
七是从财政学角度论证多民族地区农村社会保障的建设。立足于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历史过程的实际,以制度创新为着眼点,同时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的关系,突出发展的阶段性,通过对构建多民族地区社会保障制度的财政学分析,使其更具有理论依据和现实可操作性。
八是制定多民族地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时间表。实事求是地提出了构建多民族地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具体时间表,在与经济社会的发展阶段和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作了具体化,并正确处理整个体系建设与单项制度建设的关系,既注重单项制度建设的时间表分析,又把单项制度建设放到整个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统筹考虑,做到整体与部分的有机统一,力求使时间表的安排既整体推进,又突出不同阶段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