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二元结构”是发展中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典型特征,城乡关系构成了发展中国家最根本的经济社会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也具有典型的“二元”性,以城乡差距为表征的“二元结构”严重制约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的提高,也构成了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难题。“二元结构”的形成、维系和发展是一系列制度安排的结果,其中,农村土地制度作为基本的经济社会制度在其中起到了显著影响,“价格剪刀差”和“土地剪刀差”是在不同时期基于农村土地制度安排固化“二元结构”的两种方式。在农地对农民仍然发挥就业、保障等多种经济社会职能的情况下,在我国进入城乡一体化发展新阶段的背景下,通过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也被寄予很高的期望。制度变迁具有路径依赖特征,分析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土地制度在城乡关系变化中的作用,对合理选择土地制度变迁方向、实现城乡统筹,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城乡关系和农村土地制度变迁历程进行回顾,在量化评价的基础上,划分城乡关系的不同阶段;基于产权经济学,分析农村土地功能演进与土地权利特征,并通过对农地收益分配份额的定量描述解构土地制度的权利结构;借鉴制度经济学分析方法,通过对土地权利结构特征的量化,将土地制度要素引入数量模型,定量分析农村土地制度要素对城乡关系(差距)的影响;总结近期在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过程中,对农村土地制度创新的模式和经验,提出未来促进城乡关系走向融合下的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的方向。 通过对以上内容的分析研究,重点回答以下问题:第一,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土地的功能发生了哪些变化?这些功能变化如何引起潜在的土地权利的变化,进而,如何影响土地制度的变迁?第二,通过农村土地制度控制与调整实现的“价格剪刀差”和“土地剪刀差”对城乡关系的负面影响有多大?第三,基于城乡协调发展目标,已经实施的土地制度创新是否已经取得成效?现行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是什么?论文的创新在于把城乡关系作为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绩效的重要考量标准,并在城乡综合发展系统中研究农村的土地制度变迁,把土地制度要素在城乡差距中的作用进行了量化。 通过研究得出的主要结论包括:第一,农地功能变化导致对农地权利的重新界定,农地收益分配状况刻画了最终的农地权利结构。就农民的土地权利状况看,农民对农地农业生产收益的份额自建国以来经历了在波动中持续扩大的过程,由建国初期的45%左右增加到2005年以后的几乎100%;而农民在农地转用中收益分配的份额则由上世纪80年代初期的40%左右下降到当前12~15%的水平。第二,农村土地制度对以城乡收入差距为表现的城乡关系产生了重大影响,我国改革前后农村土地制度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具有不同的影响机制。改革前,通过分配体制上的“价格剪刀差”,使城乡收入差距扩大了20~40%。改革后,以“土地剪刀差”为方式的城市倾向的土地政策对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贡献率”近15%。第三,一直以来,无论是政府有关部门还是农民自身,都没有停止过对土地制度改革(调整)的探索。当前,土地制度探索中出现的“土地挂钩”以及各种集体建设用地经营模式,目的都在于提高农民在土地转用中增值收益的分配份额,土地转用中的增值收益是利益相关方界定的焦点,而提高农民收益的比重也是近来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方向。未来,强化农民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自主经营权,保障农民附着于土地上的“就业权”,促进“土地城镇化”和“人口城镇化”的同步发展,是以土地制度改革为手段促进城乡协调过程中需要重点考虑的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