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先导性、支柱性和基础性产业,它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带动和制约着城市和其他产业的发展,甚至带动经济的周期性波动。近两年房地产投资过热、房地产价格增长过快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从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房价变化历史经验来看,房价在短期内上升过快容易滋生房地产泡沫,破坏金融系统,可能会带来长时间的经济萧条。房价持续快速上涨另一方面还会影响到居民的购买力,居住问题不能妥善解决会对社会稳定造成强大的负面影响。当前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平抑房价的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如何更好地运用房地产宏观调控手段,抑制房地产价格过快增长,缓解房地产价格波动有重要的研究意义。
本文以房地产宏观调控与房地产价格之间的关系为研究对象,着重论述了我国宏观调控的三大政策工具及其对房地产价格的传导机制,然后以深圳市为例论述了我国从1996年至今的两次宏观调控对房地产价格的作用效果:包括1996年到2002年的扩张性房地产宏观调控及2003年至今的紧缩性房地产宏观调控,从经济学理论和深圳房地产的实际情况论证了房地产宏观调控对房地产价格的重要影响,总结出影响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效果的因素,并结合以往房地产宏观调控经验和国外经验,对今后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提出政策建议,以期为政府宏观调控提供参考依据。
通过对我国宏观调控影响下房价波动的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得出我国下一步宏观调控的方向应主要从继续实行适度从紧的房地产金融政策,改革房地产税制、调整流转税、增加保有环节税负,充分发挥土地政策调控的优势,合理引导房地产市场各主体的预期等四个方面着手,以调控房地产价格为出发点、以调控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为目的进行分类调控,促进我国房地产市场更加持续、稳健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