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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问题是当今中国乃至世界各国政府最为关注的问题。目前我国的养老体系正面临着人口老龄化的挑战。尤其是社区中存在着大量的独居老年人群体,他们缺少社会资源,日常生活很难保障,更不用说他们的医疗健康和精神孤独问题。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最应当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注。这是我们政府的责任,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
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新模式,符合我国国情。本研究就是以居家养老服务为研究对象,具体分析这一政策的实施背景、运作程序,了解独居老人的养老需求,并分析它不同于传统的自我养老、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的不同之处,找出目前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主要从政府责任的视角,运用公共物品供给的三种机制理论来分析,在政府、社区和公司为三方供给主体的供给公共物品的提供路径中存在的政府责任缺位现象。必须针对存在的不足之处,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性作用,构建以政府、社区和公司三方为供给主体的公共物品最优提供路径。从而,为社区独居老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物品。
本文分七部分。第一部分是引言,包括研究的背景和意义、若干概念的界定、研究思路和方法及研究目的和创新之处。第二部分阐述了西方国家独居老人居家养老服务和我国大陆、香港和台湾的居家养老的实践经验。第三部分分析南京市独居老人居家养老服务的实施基础。第四部分介绍了南京市现行居家养老服务政策的具体运作程序。第五部分是从政府责任的角度出发,运用公共物品供给的三种机制理论分析,在公共物品供给的基本路径中存在哪些政府责任缺位现象,分析出现的问题。第六部分就加强和完善我国城市居家养老服务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提高居家养老服务的水平。最后一部分是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