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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性中心城市是相对于经济区和城镇体系而言在经济上有重要地位、在政治和文化生活中起着关键作用的城市,它具有较强的吸引能力和辐射能力,同时有着综合的组织能力和服务能力。从区域的角度上讲,区域性中心城市是经济区域中的经济发达、功能完善、能够渗透和带动周边地区经济发展的行政社会组织和经济组织的统一体,从规模上和结构上表现为区域经济的增长中心,是周围城市的增长极。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地区的发展经验表明,中心城市是培育财源的关键所在,是增强发展后劲的最主要源泉,是我国当前及未来区域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的、最具活力的经济增长点和集聚地。完善区域性中心城市功能,加强中心城市对我国区域经济的管理、组织和调控作用,实现二元经济向一元经济转化,是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推进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中国经济增长的一个中心环节。加速中心城市发展也已成为各地的普遍共识,成为各地推进其城市化的战略重点。 作为我国最早的经济特区之一,珠海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是,由于珠海对于自身发展目标、重点的具体内容和提法各不相同,前后多个表述之间跳跃跨度较大,缺乏必要的延续和深化,导致城市发展目标的左右摇摆,使得珠海与深圳乃至东莞、中山等珠三角其他城市之间的发展差距越拉越大。 加快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有效实施区域管理,从而在广大平台上聚集、整合各种发展资源,实现新一轮的大发展,是珠海当前最紧迫的任务。但是,珠海是否具备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的资源和条件?能否实施有效的区域管理?珠海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和实施区域管理中存在哪些薄弱环节与不足?珠海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成为区域性中心城市更好地实施区域管理?这些是珠海当前必须回答的问题,也是无法回避的问题。明确珠海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以及城市功能定位,重新审视与发现自身优势,确定发展重点和发展战略,最终实现区域管理的功能,是珠海新一轮大发展发展的前提条件,也是基本保障。 本文以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定义、要求、基本特征、功能等基本理论为支撑,在充分考虑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背景下,紧密结合广东发展珠江西岸与粤西地区的战略部署,借鉴国内外区域性中心城市发展的经验,分析指出珠海能够作为区域性中心城市实施区域管理,既有毗邻港澳的区位优势、经济特区品牌发展延续、珠江西岸发展和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各个方面的因素,更有优良的空港和海港资源、良好的陆地交通网络前景、迅猛发展的大学园区、优越的生态环境、土地利用空间潜力大、敢于杀出一条血路的特区精神等潜在优势;同时,也指出了珠海还存在区域中心级别不高、产业结构有待优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区域发展发展不平衡、环境保护难度加大、高层次人才比重偏低、改革锐气消减等问题。 目前,虽然珠海在实施区域管理过程中面临着税费政策调整对珠海承接产业转移提出了更高要求和难度、广深等珠三角中心城市的快速崛起使珠海面临边缘化的威胁、珠江西岸城市发展快速和相互间竞争的加剧、原有的政策优惠已优势日益弱化等挑战,但是也同样面临着新一轮的国际产业转移、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与发展珠三角发展战略重心西移的趋势等难得机遇。珠海必须最大限度地抓住和利用这些机遇,围绕经济与产业、交通、城市空间、人文生态和制度建设等五个方面,制定出相应的实施措施,加快解决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存在的各种问题,保障珠海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快速发展,提升珠海城市的竞争力,推动珠江西岸至粤西地区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