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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品是城市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公共设施在城市地域的集结和延伸,是城市发展必需的先行资本,对于解决人口增长、城市居住以及公共福利是不可缺少的。但长期以来,我国城市公共品的产业化和市场化进程比较缓慢,总体水平滞后于经济发展水平,投资资金短缺和效率低下问题是制约城市经济持续发展的“瓶颈”。 由于城市公共品大多数是介于纯公共品与纯私人品之间的准公共品(混合品),兼具纯公共品和纯私人品的部分特征,如果根据传统的公共品理论,就会很容易得出城市公共品应由公共机构和私营机构联合提供的结论。通过深入分析与研究可知,城市公共品的提供遇到与纯公共品提供相似的问题,即城市公共品中具有公共品特征部分的定价问题。私人品通过市场提供,易取得市场价格,能够弥补成本和费用支出;而城市公共品由于相当程度上由公共机构提供,因而存在着与纯公共品一样缺乏市场定价的问题。此外,城市公共品带有的私人品特征使得民间资本的进入具有了可能性,但由于它是与纯公共品特征混杂在一起的,因此,对于民间提供者而言,其成本与收益是不对称的,要完全靠市场提供城市公共品也是难以做到的。城市公共品的提供需要公共机构介入,同时其混合产品的特征决定了民间资本进入的可能性。这样,政府与私营机构合作提供城市公共品就具有了理论依据和现实基础。 为适应现代经济飞速发展,各国已经意识到单靠政府资金已不能满足公共品建设的需求,并十分重视利用国际及国内民间资本进行城市公共品建设。世界各国在发展中都在不断地寻求投融资模式,其中,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即公私伙伴关系)模式因其在减轻政府负担,提高管理效率,满足城市公共品建设发展需要等方面的特有功能,得到不少国家的重视与采用。 毋庸置疑,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体制改革的深入,政府单一投资同样难以满足我国城市发展的需求。中国人口仍处于快速增长时期,根据联合国人口数据,中国的城市人口在未来十年内将新增1.5亿,相当于每分钟增加30个城市居民。众多的人口需要庞大的基础设施的提供,而政府对此已感到力不从心。如果完全交由私营部门运营,居民在费用上又存在支付不起的问题。城市公共品在长期实行垄断经营的过程中,基本上没有按照建设和运营成本的方式来定价,导致效率低下、冗员庞杂、运营成本居高不下、服务质量低劣等弊病,导致公共机构每年都需要巨额的补贴才能够运转。而实践表明,在一些如港口、物流、航空等一些公共品领域,私营机构确实能够提供更优质、更低价的服务。因此,PPP将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最佳方式,政府、居民、私营投资者都将从中受益,实现“三赢”。 本文认为,加强PPP的研究与应用,将政府部门和私营机构的优势结合起来,这对我国城市公共品也具有值得肯定的实践意义。从本文的分析可以看出,由于城市公共品是为公众或不特定的多数人提供产品或服务,或由他们使用的业务或行业,PPP作为联系政府机构与私营机构的合作模式,它的引入对研究拓宽城市公共品投融资渠道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这种模式的运用在我国刚刚起步,为了进一步拓宽研究思路,加快PPP在我国的运用和推广,本文对这方面进行了初步探讨和研究,希望能为以后的深入研究和实践提供一些有益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