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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和小康社会的建设。建立完善、系统、科学的妇幼卫生服务指标体系,分析评价妇幼卫生服务效果和妇幼保健院服务质量情况,可以为有目的、有计划、科学地发展地区妇幼卫生事业提供决策依据,对于进一步提高妇幼人群的健康水平和发展妇幼卫生管理体制等方面有着重要意义。
目前,卫生部尚未组织开展全国性的地区妇幼保健水平及妇幼保健机构的评估或评审。为贯彻实施“一法两纲”(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推动北京市妇幼保健工作的持续发展,1997年-2000年,北京市卫生局组织市妇幼保健机构专业评审委员会按照卫生部制定的《妇幼保健机构评审标准》及《北京市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实施细则(试行)》对北京市妇幼保健机构进行了评审,对于全面系统了解和评价北京地区妇幼保健发展水平奠定了一定基础。2002年,北京市医政工作会议中提出开展北京市医院评审工作的设想和要求,2003年北京市四家医院作为试点单位参加了三级医院评审试点,二级医院的评审也陆续展开,妇幼保健机构作为专科医疗机构,亦在评审范围之中。为更准确地了解北京地区妇幼保健卫生工作水平和现状,2004年,北京市卫生局委托首都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的专职教学科研人员以及部分从事妇幼临床、保健工作的专家组成课题组,确定445个评价指标,对北京市各区县进行了包括妇幼保健基本条件、妇幼保健院管理、质量管理、保健院服务和保健绩效评价五个方面的综合评审,以全面了解北京市妇幼保健整体水平。
本课题为上述综合评审的一部分,即妇幼保健绩效评价。课题于2004年6月开始,由专家组搜集相关资料,通过参考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选择能够灵敏反映妇幼保健工作绩效的评价指标体系,兼顾医疗质量监控管理对二级医疗机构的监测评价要求,设计成包括若干项目的妇幼保健绩效调查表,同时通过查阅相关政策、规划、文件和技术标准确定相关项目的标准值。尚没有具体标准的,根据北京市各区县有关项目的实际数值,将其四分位数作为项目的标准值。2005年1月,由北京市卫生局以正式渠道对北京市18个区县妇幼保健服务水平和妇幼保健机构业务开展情况的相关数据进行收集和分析,评价分析每个区县和妇幼保健院的指标合格情况,开展针对北京市妇幼保健水平和妇幼保健院工作绩效的调查研究,从而切实发挥以评促管、以评促改、以评促建、评建结合的积极作用,推动北京市区县妇幼卫生的全面建设和发展。考虑到很难用某一个指标评价地区或单位的妇幼保健服务水平,因此,利用秩和比法对各区县及妇幼保健院的妇幼保健水平和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以确定其绩效水平及排位情况。
评价结果显示:北京市各区县妇幼保健整体水平较高,与北京市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规划中提出的目标比较,完成情况良好。其中通州区、东城区、顺义区和延庆县妇幼保健综合水平较高;西城区、朝阳区、丰台区、怀柔区、燕山区、宣武区、平谷区、门头沟区、海淀区和昌平区妇幼保健综合水平为中等;房山区、密云县、大兴区和石景山区妇幼保健服务水平较差。各妇幼保健机构业务开展情况亦比较均衡,整体水平较高。其中,顺义区、西城区妇幼保健院业务开展综合水平较高;平谷区、昌平区、密云县、石景山区、宣武区、怀柔区、燕山区、海淀区、门头沟区、东城区、通州区和延庆县妇幼保健院业务开展综合水平为中等;房山区、丰台区、大兴区妇幼保健院业务水平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