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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末,胡塞尔创立的现象学最重要的贡献就是指出了一种新的哲学思考方法的可能,或一个看待哲学问题的更原初的视野。现象学的基本口号是“面向实事本身”,把所有先入之见和偏见加上括号,把所追问之物的本质之外的东西悬搁起来。现象学的基本方法是本质还原的方法,把非本质的东西悬搁掉,从而找到所研究对象的本质结构。这要求我们从自然态度向现象学态度的转变。所有这些不仅是胡塞尔现象学的基础,也是后来的现象学家们进行各自的现象学研究的出发点。
胡塞尔把现象学定义为对意识的本质结构的科学研究,其现象学研究大体经历了从对意识的“意向性”结构到“先验意识结构”的研究,再到晚期关注交互主体性问题。与胡塞尔一致的是,海德格尔同样关注对本质结构的研究,但他的研究课题不再是人的意识,而是转向对人(“此在”)“在世存在”的本质结构的存在论分析,“共在”是人这一本质结构的一个基本环节,但在《存在与时间》之中,这一环节却是作为此在的沉沦、此在的非本真存在得到分析的。虽然胡塞尔的现象学和海德格尔的存在主义现象学主要都是对一元的“自我”(意识或先验意识;此在)的研究,但他们仍还在自我学(egology)的基础上(胡塞尔)、在“非本真的”意义上(海德格尔)(胡塞尔晚期对交互主体性的关注与海德格尔承认“共在”)问题。而从亚里士多德对城邦生活与实践与制作的界定(本文第一章第三节,这是阿伦特思考“政治”的一个重要来源)来看,笔者认为,胡塞尔与海德格尔的现象学中或许已经隐含着一种可能的政治维度。本文正是要在此背景下对阿伦特以“多元性”为基础的政治思想做一现象学式的研究,也就是面向政治的实事本身来考察政治之本质。这一研究的主体由引论、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和第四章组成。
引论部分首先介绍阿伦特生平及著作写作与出版状况,大致梳理阿伦特整体思想的发展过程,认为其思想就主要关注点而言似乎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但其最终目的仍然是为寻找政治之本质(作为实事的政治)和为保障政治之实事不受破坏而进行的努力。然后对本研究的命题进行了基本的界定和澄清,限定本文研究的范围和主要内容。其次,是对国内外阿伦特思想研究状况的综合介绍,对国内文本翻译状况也有详细介绍,同时对与本文最为相关的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做了梳理,力图把握国内外研究阿伦特思想的概况,进而指出就目前国内外研究情况而言,说明在以“多元性”为最本原之政治实事的基础上对阿伦特的主要政治观点做一种现象学式的研究的可能性和可行性。最后,点明了笔者选择对阿伦特做现象学式研究的出发点和理论旨趣就在于现象学本身及其方法的开放性和普适性是允许以它为出发点来研究其他学科的。以这种方法来研究阿伦特的政治思想可以看做是政治哲学和现象学这两者在新方向上的一种尝试。
第一章首先集中讨论胡塞尔从对意识、先验意识的结构研究到对交互主体性的关注的发展,以及海德格尔对此在“在世存在”的结构描述,尤其是他对此在之“本真的”和“非本真”的存在的规定。指出对阿伦特思想有着重大影响的这两个现象学家的思想中都或多或少地包含了对人的“多元性”问题的关注,虽然他们都没有把“多元性”问题作为一个最根本的现象学实事来考察。在此基础上,结合亚里士多德对政治作为城邦公共生活与实践活动的界定和甚至是苏格拉底时期的政治在公共言谈中的实现,指出阿伦特正是以“多元性”这一最根本的政治的实事为基础来澄清作为实事的政治、本原的政治之结构。
第二章讨论的是阿伦特对极权主义和现代性的批判,以现象学本质还原的方法和态度来说明为什么阿伦特要批判极权主义和现代世界以及人在其中的存在状态。借助这一方法,本文将指出,阿伦特批判极权主义和现代性的主要目的是要指出现代世界对人的多元性的总体化、抹杀或“拉平”使得人的“积极生活”中的三种基本活动变得面目全非,从而表明阿伦特澄清人的境况的必要性和必然性,还原政治生活的本来面目。指出阿伦特以亚里士多德对“实践”的界定为基础,又超越了亚里士多德把实践活动置于理论生活之下的看法,阿伦特赋予行动以本原的地位,行动即政治。从对人的积极生活中的三种基本活动的本质结构及其地位(政治的实事)的描述可以看出“多元性”是如何为阿伦特的政治思想奠定基础的。
第三章是在前面讨论的基础上对奠基于“多元性”上的政治行动发生于其中的“共通世界”进行分析。指出从现象学的立场来说,“共通世界”问题是讨论政治之本质和政治行动所必须面对的一个实事。本文在此主要以胡塞尔对交互主体性的分析为参考,考察阿伦特对政治中的承诺和宽恕、意见和判断力的分析,就可以看到共通世界是如何构建起来,获得其意义的。在此,特别重要的是阿伦特对作为判断力之核心部分的“共通感”的讨论,对说明如何以“多元性”来维护共通世界的“共通性”、存在和同一性的是至关重要的,同时又指出共通世界是如何为多元性提供保障的。
第四章主要讨论阿伦特对公共幸福与私人利益的区分,以现象学立场去说明多元之人在共同世界中以言行共享的方式参与公共政治生活而获得的公共幸福为什么要首先把私人利益悬搁掉,但同时私人利益又必须以一种背景(前政治的)方式而存在。在这一章中,笔者同样秉着现象学面对事情本身的态度来说明阿伦特这一论点的意义。并对政治之本质含义、政治的自由与解放的区别和关联、政治的根本原则与其他有可能影响政治的情感或情绪的区别等问题加以现象学的澄清,最终说明只有向着本质的澄清才能使我们更好地理解在共通世界中多元之人分享言行的公共幸福的本质是什么。
结论主要就胡塞尔、海德格尔与阿伦特之间在“现象学”、“本原”和“主体”问题上进行一种比较性的检视,本文的结论表明阿伦特以“多元性”为基础的政治思想在这些方面对胡塞尔与海德格尔自己的现象学是有所推进的。
胡塞尔把现象学定义为对意识的本质结构的科学研究,其现象学研究大体经历了从对意识的“意向性”结构到“先验意识结构”的研究,再到晚期关注交互主体性问题。与胡塞尔一致的是,海德格尔同样关注对本质结构的研究,但他的研究课题不再是人的意识,而是转向对人(“此在”)“在世存在”的本质结构的存在论分析,“共在”是人这一本质结构的一个基本环节,但在《存在与时间》之中,这一环节却是作为此在的沉沦、此在的非本真存在得到分析的。虽然胡塞尔的现象学和海德格尔的存在主义现象学主要都是对一元的“自我”(意识或先验意识;此在)的研究,但他们仍还在自我学(egology)的基础上(胡塞尔)、在“非本真的”意义上(海德格尔)(胡塞尔晚期对交互主体性的关注与海德格尔承认“共在”)问题。而从亚里士多德对城邦生活与实践与制作的界定(本文第一章第三节,这是阿伦特思考“政治”的一个重要来源)来看,笔者认为,胡塞尔与海德格尔的现象学中或许已经隐含着一种可能的政治维度。本文正是要在此背景下对阿伦特以“多元性”为基础的政治思想做一现象学式的研究,也就是面向政治的实事本身来考察政治之本质。这一研究的主体由引论、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和第四章组成。
引论部分首先介绍阿伦特生平及著作写作与出版状况,大致梳理阿伦特整体思想的发展过程,认为其思想就主要关注点而言似乎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但其最终目的仍然是为寻找政治之本质(作为实事的政治)和为保障政治之实事不受破坏而进行的努力。然后对本研究的命题进行了基本的界定和澄清,限定本文研究的范围和主要内容。其次,是对国内外阿伦特思想研究状况的综合介绍,对国内文本翻译状况也有详细介绍,同时对与本文最为相关的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做了梳理,力图把握国内外研究阿伦特思想的概况,进而指出就目前国内外研究情况而言,说明在以“多元性”为最本原之政治实事的基础上对阿伦特的主要政治观点做一种现象学式的研究的可能性和可行性。最后,点明了笔者选择对阿伦特做现象学式研究的出发点和理论旨趣就在于现象学本身及其方法的开放性和普适性是允许以它为出发点来研究其他学科的。以这种方法来研究阿伦特的政治思想可以看做是政治哲学和现象学这两者在新方向上的一种尝试。
第一章首先集中讨论胡塞尔从对意识、先验意识的结构研究到对交互主体性的关注的发展,以及海德格尔对此在“在世存在”的结构描述,尤其是他对此在之“本真的”和“非本真”的存在的规定。指出对阿伦特思想有着重大影响的这两个现象学家的思想中都或多或少地包含了对人的“多元性”问题的关注,虽然他们都没有把“多元性”问题作为一个最根本的现象学实事来考察。在此基础上,结合亚里士多德对政治作为城邦公共生活与实践活动的界定和甚至是苏格拉底时期的政治在公共言谈中的实现,指出阿伦特正是以“多元性”这一最根本的政治的实事为基础来澄清作为实事的政治、本原的政治之结构。
第二章讨论的是阿伦特对极权主义和现代性的批判,以现象学本质还原的方法和态度来说明为什么阿伦特要批判极权主义和现代世界以及人在其中的存在状态。借助这一方法,本文将指出,阿伦特批判极权主义和现代性的主要目的是要指出现代世界对人的多元性的总体化、抹杀或“拉平”使得人的“积极生活”中的三种基本活动变得面目全非,从而表明阿伦特澄清人的境况的必要性和必然性,还原政治生活的本来面目。指出阿伦特以亚里士多德对“实践”的界定为基础,又超越了亚里士多德把实践活动置于理论生活之下的看法,阿伦特赋予行动以本原的地位,行动即政治。从对人的积极生活中的三种基本活动的本质结构及其地位(政治的实事)的描述可以看出“多元性”是如何为阿伦特的政治思想奠定基础的。
第三章是在前面讨论的基础上对奠基于“多元性”上的政治行动发生于其中的“共通世界”进行分析。指出从现象学的立场来说,“共通世界”问题是讨论政治之本质和政治行动所必须面对的一个实事。本文在此主要以胡塞尔对交互主体性的分析为参考,考察阿伦特对政治中的承诺和宽恕、意见和判断力的分析,就可以看到共通世界是如何构建起来,获得其意义的。在此,特别重要的是阿伦特对作为判断力之核心部分的“共通感”的讨论,对说明如何以“多元性”来维护共通世界的“共通性”、存在和同一性的是至关重要的,同时又指出共通世界是如何为多元性提供保障的。
第四章主要讨论阿伦特对公共幸福与私人利益的区分,以现象学立场去说明多元之人在共同世界中以言行共享的方式参与公共政治生活而获得的公共幸福为什么要首先把私人利益悬搁掉,但同时私人利益又必须以一种背景(前政治的)方式而存在。在这一章中,笔者同样秉着现象学面对事情本身的态度来说明阿伦特这一论点的意义。并对政治之本质含义、政治的自由与解放的区别和关联、政治的根本原则与其他有可能影响政治的情感或情绪的区别等问题加以现象学的澄清,最终说明只有向着本质的澄清才能使我们更好地理解在共通世界中多元之人分享言行的公共幸福的本质是什么。
结论主要就胡塞尔、海德格尔与阿伦特之间在“现象学”、“本原”和“主体”问题上进行一种比较性的检视,本文的结论表明阿伦特以“多元性”为基础的政治思想在这些方面对胡塞尔与海德格尔自己的现象学是有所推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