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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经济学家认为,传统的经济理论以市场参与方能完全了解市场信息作为假设前提是不现实的。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经济当事人所掌握的信息不仅是不完全的,而且是不对称的。
信息不对称的表现形式很多,包括信息源、信息时间、信息数量以及信息质量等方面的不对称。
证券市场是典型的信息不对称市场。在我国股票市场上,存在着各方当事人,比如投资者、公司管理人员。而不同的投资者之间,如公司管理人员与监管机构之间所了解和掌握的信息是不一致的,即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现象。这种信息不对称现象,会导致股票市场上出现一些基于信息优劣势的违规行为,比如内幕交易、信息操纵以及虚假信息等。
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对于维护证券市场的秩序是非常重要的。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的途径很多,其中很重要的一种,就是利用公众媒体。公众媒体通过网络、报刊等途径,将上市公司的相关信息传递给投资者,增进了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投资者和上市公司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但公众媒体披露的有关上市公司的信息并不一定都是真实的,传媒自身的特点,使得他们无法保证其所报道的内容均为事实。上交所和深交所在上市规则中,明确要求上市公司如果发现公众媒体报道有关本公司的不实传闻,要针对该传闻刊登澄清公告,进行澄清。当媒体传播有关上市公司的信息时,上市公司的股价会发生怎样的波动,当上市公司通过刊登澄清公告,证明市场传闻不属实时,股价又会发生怎样的波动。本文即将探究上述问题。
证券市场上每日都充斥着大量的信息,其中不乏虚假信息;也活跃着各类信息交易者,其中不乏信息操纵者。信息操纵主要有三种手段,即行为操纵、信息操纵和交易操纵。制造和传播虚假信息是信息操纵的途径之一。国内有关虚假信息的研究文献相对较少,已有的实证研究,通常都选择被证监会以披露虚假信息名义处罚的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分别虚假信息披露日和虚假信息揭发日的股价波动情况进行研究。但通过这种方式获得的样本数量往往较小,且从虚假信息披露到被证监会揭发,中间通常会经历一段较长的时间,使得以该类样本对虚假信息进行研究,会受到较多其他因素的干扰。
本文的研究借鉴Phillip Schmitz(2007)关于媒体报道影响股价波动的研究思路,并参照严武(2010)有关虚假信息影响股价波动的研究方法,将媒体报道与上市公司澄清公告结合起来,研究虚假市场传闻对上市公司股价的影响。
虚假信息和澄清公告是本文的研究对象。研究样本来自于2006年至2010年上市公司发布的澄清公告,研究所需数据全部来自万德数据库和国泰安数据库。根据信息不对称理论和非对称效应,以及前人在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本文提出了六个研究假设,其中,前四个假设围绕虚假信息,后两个假设有关澄清公告的公告日效应。采用事件研究法,根据两个不同的研究对象,分别以虚假信息披露日和澄清公告报出日作为事件日,计算(-3,+3)的短期窗口内,样本股票的平均超额收益率和累积平均超额收益率,并进行统计检验,绘制每一样本组的平均超额收益率和累积平均超额收益率变化曲线图,探讨不同样本组的样本股票在虚假信息披露或者澄清公告报出后出现了怎样的反应。
通过实证分析,我们证实了以下结论:
1、虚假信息披露和揭穿都会增强股价波动;
2、利好消息比利空消息对股价有更强的影响力;
3、主流媒体比非主流媒体披露的信息,对股价有更强的影响力;
4、流动市值小的股票更容易被虚假信息冲击;
5、市场传闻的性质,会影响澄清公告的公告日效应;
6、澄清公告的不同澄清语气,会影响澄清公告的公告日效应。
本文有关虚假信息的研究,可以就媒体披露不实市场传闻时,上市公司股价的波动情况进行分析,从而发现新闻媒体在信息披露、信息传递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对澄清公告公告日效应的探讨,可以研究上市公司的澄清公告是否如同各类其他公告一样,会对市场造成影响,探究澄清公告的信息含量。本文的研究结论对于证券市场上个人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也可成为监管部门进一步规范澄清公告、引导新闻媒体正确报道的依据。
本文的研究共包括六个部分。第一章为引言,随后是文献回顾,理论分析和研究假设为本文第三章的内容,第四、第五章进行实证分析,本文的最后一部分总结了研究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