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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长约4880千米的澜沧江-湄公河是一条重要的跨境河流,从中国发源,向南流经老挝、缅甸、泰国、柬埔寨和越南,最终汇入南中国海。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是目前全球范围内次区域合作一个较为成功的范例。次区域内六个国家在交通、能源、通信、环保、农业、人力资源开发、旅游、贸易和投资等九大领域开展了广泛合作。近年来又拓展了打击跨国贩毒、保障航运安全等新的合作领域。由于澜沧江-湄公河所蕴藏的巨大水能资源,次区域的水电开发合作在资源稀缺的今天逐渐成为了各国关注的新热点。包括中国在内的次区域内各国都将水电开发视为本地区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支柱。作为唯一的上游国家,中国在次区域内水电开发的参与主要分成三个部分:一是在中国境内澜沧江流域的自主开发,目前已经规划的澜沧江流域水电项目已经达到了15个之多;第二种方式是将中国境内开发成功的电力资源通过跨国贸易的形式销往下游国家;第三种方式是在下游湄公河流域国家内的水电项目中进行竞标,直接参与到当地水电项目的建设、经营中。 中国在大湄公河次区域的水电合作中表现出了较高的积极性,但是却往往因环境因素受到外界的指责。一方面,中国作为上游国家,其境内的水电开发可能会对下游五国赖以生存的湄公河造成生态环境影响。另一方面,中国在下游国家参与的水电项目也时而遭到当地舆论基于环保考虑的抨击。环境因素一时间成为了制约中国在次区域内开展水电开发的一大障碍。本文将通过对中国在次区域内水电开发情况的分析,结合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因素,试图解释为什么中国经常在次区域水电合作中处于被动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