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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改善农村金融服务,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2003年,国务院颁布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改革方案已经试行了六年,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在这期间发展迅速,成为各地方金融体系的主要力量,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支持。
随着改革进程的不断深入,农信社在这一过程中的经营风险因素需要及时管理和控制,这样才能保证农信社改革不偏离轨道,不留下隐患,才能使农村合作金融健康的发展壮大起来。
本文在总结了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历史和学术讨论的文献内容基础上,采用商业银行常见的三种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作为理论分析的基本框架,将改革过程的农信社作为主要的演绎对象,应用经济学的基本理论模型对其特有的风险进行分析。其一,农信社因为其支农的经营目标以及社区性质银行的身份,在一般银行的基本经营风险框架中存在着不同之处,比如因为农户及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弹性较小,当实施紧缩性的货币政策时,农信社将会因为客户贷款的实际利率较高而面临巨大的信用违约风险;其二,农信社除了直接参与资本市场交易面临市场风险,还因其大量的农户贷款而面临农产品市场的波动;其三,人力资源不足成为农信社发展的瓶颈之一,同时因为治理结构的不完善而造成内部人控制等问题。最后,本文将政府不当干预农信社、历史遗留的不良贷款问题和监管立法不完善等因素形成的各种风险归为农信社特有的风险因素。农信社在基本风险框架中的特殊性以及改革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风险将是本文理论分析的重点环节。
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实证的分析进一步验证了农信社的各种风险。根据农信社深化改革的方案,当前各地农信社发展情况不一,本文选取了保留信用社基本框架的贵州省黔西南州农信社、逐步推进商业化改革的广西农村信用社和已经完全改制为商业银行的北京农村商业银行作为重点分析对象。对其目前的基本状况和由此产生的特殊经营风险都作了详细的分析。
国外的农村合作金融发展历史较长,许多发达国家的信用合作社已经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制度变迁。本文将德国、美国、日本和法国等发达国家和孟加拉等发展中国家的合作金融体系进行归纳,从其合作金融的组织结构和政府干预途径等多个方面总结分析,为我国农信社的宏观风险管理提供具有参考价值的样本。
国内各省的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各地政府因地制宜采取的改革措施也不同,因此农村合作金融也表现出不同的制度模式。而当前农信社的风险控制分析是不能与制度脱离,因此了解国内各种制度变迁模式对农信社的发展指导和风险管理都是必要的。在全国范围内,农信社改革存在一定共性,比如成为地方主要金融机构,支农业务所占比例依然很大等。除共性外,也存在不同的制度。本文根据农信社改革的股权结构设计,将改革试点分为三类进行分析,即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合作制。这三种股权结构还处于逐步演变过程中,但农信社向股份制改革的趋势已经逐渐清晰。
最后,根据理论与实证分析、比较分析等论证方法,本文提出了针对农信社风险管理的政策建议。首先,因为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情况各异,所以需要农村合作金融制度的发展以满足当地经济发展。其次,农村合作金融应该通过与其他合作性质的组织加强合作,比如信用联保组织等,来增强对信用风险的控制,同时要通过信贷调查丰富农户可抵押的资产,保证农信社和农户的双赢。再次,农业保险制度在农村地区的完善将有助于农户稳定收入,从而减少农信社市场风险。而农信社也应该通过农业保险的推广,完善自身业务结构,实现盈利渠道多元化。另外,加强人力资源的管理和培训,强化企业风险管理文化是防范操作风险的主要手段。农信社除了应对一些经营风险外,当务之急则是需要解决改革进程中形成的风险隐患,比如逐步完善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化解历史包袱问题等。政府在整个农村合作金融改革过程中的作用重大,应该从立法、监管和参与管理等三方面入手,逐步实现农信社的市场化运作。最终,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应当成为支持农村社区金融和经济发展的合格市场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