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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我国土地征用制度从最早1950年11月21日政务院公布的《城市郊区土地改革条例》到1998年修订实施的《土地管理法》,我国的土地征用制度至今已走过56个年头。土地征用制度的发展对我国国民经济起到了重要作用,它满足了我国经济发展时期巨大的用地需求,同时也为城市建设和发展提供了大量资金。由于我国土地资源极为稀缺,耕地资源更为稀缺,土地征用制度的实施,对于控制土地供给、抑制哄抬地价、培育土地市场,并发挥合理配置土地资源起了积极作用。
虽然土地征用制度在当前土地政策中具相当重要的作用,但是现行的土地征用制度已经越来越不适应当前经济发展,土地征用补偿标准过低,土地征用程序失范,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困难等一系列问题已来越成为土地征用制度实施的阻力,目前因征地引发的农村群体事件已成为政府面临的一个严重问题。
本文对建国后土地征用历程的回顾以及对美国、新加坡等其它市场经济国家土地征用制度进行考察,通过对土地征用制度中的相关利益分析和政府职能分析,分析了当前我国土地征用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土地征用制度改革完善的途径。本文提出的土地征用制度改革和完善方向主要有:规范国家土地征用权的行使、给予失地农民公平合理的补偿、建立公正的征地程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