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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作为现代金融市场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各国经济发展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其中股票市场与债券市场已发展成为资本市场的核心部分。各国政府都对资本市场采取了必要的监管。 中国股票发行监管制度已经经历了从审批制到核准制的一系列制度变化。纵观中国股市20多年的发展历程,有两个明显的特征交织在一起,一是政府对股票市场的管制和干预,二是市场化改革方向不变且进程加快。但二者之间的边界不清导致政府对于股票发行的监管具有了双重后果:它既是促进中国证券市场飞速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又是导致市场制度性和结构性缺陷的根源。本文以中国股票发行监管的制度变迁作为研究对象,以期为进一步推动中国股票发行监管制度市场化转型提出有益的建议。 本文根据中国股票市场发展的历史为脉络分析中国股票发行监管制度的变迁。通过对上世纪九十年代至今股票发行监管制度变迁的梳理,从变迁主体、驱动因素、变迁路径、变迁效果等方面比较了各个阶段的制度创新和制度缺失,发现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所以其制度是政府在赶超型战略的指导下,依靠政府的外生力量通过强制性制度变迁形成,具有典型的政府推动性和行政调控性特点。这种制度变迁的方式在特定阶段为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如促使大量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带动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但随着证券市场的深入发展,政府调控型市场发展模式在某种程度上不可避免地与市场运行的内在规律发生冲突,使证券市场的运行风险加大。本文也通过实证分析发现,中国现行的股票发行核准制存在明显的制度缺陷及一定程度上的审核失效。因此,必须对政府在证券市场上的行为边界予以进一步界定,继续推进市场机制的建设及股票发行注册制的改革。 本文选取美国、日本以及台湾地区作为样本,回顾其证券市场及股票发行监管制度的形成及演变,在监管目标、变迁路径、驱动因素等方面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比较。尽管世界各国都致力于提高证券发行监管的有效性,但各国政府在实施具体的监管模式上却有着明显的不同。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政治体制的原因,也有经济发展水平和文化传统的原因。正是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推动了一国证券监管制度的形成与演变,同时,也只有充分考虑到这些现实因素才有可能造就成功的证券监管。通过对比分析得出的结论对中国的启示和具体借鉴。 本文通过博弈方法分析不同监管体制下监管者与被监管者的最优选择,分析发现核准制下若监管机构寻租收益大于监管部门受到的潜在处罚,监管机构会更倾向于寻租而弱化制度变迁动力,同时核准制下需要加大对股票发行人信息披露造假的处罚力度。而在注册制下,由于监管制度相对宽松,股票发行上市条件没有那么严格复杂,政府监管的静态成本和动态成本都要比核准制低,因此中国股票发行监管制度有必要向注册制变迁。 本文以组织制度学派将制度分为规制性因素、规范性因素和文化—认知性因素这一基本理论框架为基础,分析股票发行注册制所需的基本市场条件、中国证券市场已具备了哪些条件、尚不具备哪些条件,并为未来注册制实施需要的制度建设提出了具体政策建议;中国股票发行监管制度应选择渐进性制度模仿的市场化转型路径,在目前证券发行市场中,积极探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配股、小额股票发行、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注册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