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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30多年,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然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却渐趋拉大,城乡居民在享受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方面更是有着很大的差别。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到2020年,农村改革发展的基本目标任务是:……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明显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单独的形式提出来。义务教育作为基本公共服务的关键领域,是现代政府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服务,应该优先实现均等化,基本达成共识。义务教育是教育事业的基础,是人才成长的第一步,城乡适龄儿童的义务教育状况不仅影响着其整个教育生涯,而且更甚者影响其人生的发展。因此,世界大多数国家都把普及义务教育作为政府的主要职责之一。 本文在阅读大量文献的基础上对城乡义务教育均等化的基本概念进行界定、理论基础和现实意义进行分析。明确虽然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城乡义务教育均等化取得了很大成效,初步实现了农村义务教育由“人民办”到“政府办”,城乡义务教育差距有所缩小,但是仍然存在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不均等、办学条件不均等和义务教育的可及性差异明显等问题。全面剖析了城乡义务教育不均等的原因:宏观是长期城市优先发展战略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中观是事权不对等的“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微观是不健全的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共享和监督机制,并从宏观、中观和微观提出按照统筹发展的要求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均等化的路径选择,即通过以城补乡,加快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明确各级政府财权事权,理顺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健全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共享与监督机制,促进城乡义务教育良性互动来实现城乡义务教育的均等化。 城乡义务教育均等化的实现是一个复杂系统的工程,需要多层破解、协调推进,是一个循序渐进的需要长期推进的过程,要有重点、有步骤、分层次,不能急于求成,以避免冒进产生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