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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生态环境管理是实现城市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整体协调而达到一种稳定有序状态的演进过程。城市生态环境管理强调社会、经济、自然协调发展和整体生态化,即实现人-自然共同演进、和谐发展、共生共荣,它是可持续发展模式。城市生态环境管理标志着城市由传统的唯经济开发模式向复合生态开发模式转变,这意味着一场破旧立新的社会变革,因为它不仅涉及到城市物质环境的生态建设、生态恢复,还涉及到价值观念、生活方式、政策法规等方面的根本性转变。据调查,人的许多疾病与人的生活条件和恶劣的生态环境有关。如何在加快城市经济发展和优化城市生态环境两者之间找到城市化发展的平衡点,从而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建设生态化城市,是一个尖锐、棘手却又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是城市管理过程中应予积极探索和重点研究的课题。对珠海来说,这个课题的探索和研究是急迫的,也是非常必要的。生态化城市管理是将生态元素导入城市管理体系中,从规划的编制、实施,到规划的调整,都要遵循生态文明建设规律,实现生态规划与城市管理相统一。从生态文明建设入手,深入研究珠海市生态化城市管理体系,是时代的要求,是珠海发展的要求,也是国家对珠海的要求。国务院于2004年4月正式批准的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将珠海定位为:珠海是经济特区,珠江三角洲中心城市之一,东南沿海重要的风景旅游城市。珠海市的城市建设与发展要遵循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通过推动科技进步和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把珠海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布局合理、环境优美的现代城市。2009年,国务院批准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引入了生态环境的概念,提出了科学发展,先试先行,建设优质生态环境的珠江三角洲。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同志在珠海调研时强调,珠海要率先探索建设生态文明的发展道路,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突破口,走出一条“与珠三角地区其他城市不一样的发展道路”,即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城市。
近年来,珠海在借鉴国内外生态化城市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有关部门积极探索生态化城市管理的不同模式,为加快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提高生态化城市管理水平积累了经验。珠海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实施,使珠海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有了良好的开端。珠海市十分重视城市管理和资源环境保护,是一个按城市管理实施、注重生态化建设的新城。珠海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应当说比较注重生态文明建设,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奠定了率先探索建设生态文明发展道路的基础和条件。但是也应当看到,当前珠海在生态化城市管理方面还存在实际困难和障碍,对生态化城市管理的重要性还缺乏足够的认识,还没有形成生态化城市管理体系,生态化城市管理的指标和核算体系也不健全,有效的生态化城市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尚未建立起来,还缺乏符合实际的生态化城市管理框架。这些都成为珠海加快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提高生态化城市管理水平的障碍。因此,珠海的城市管理体系,若不及时引入注重生态效益这个指标,珠海市的魅力和竞争力将面临逐渐减弱,其替在的发展后果令人担扰。面对上述严峻形势,利用比较优势、发挥后发优势建设生态文明,是珠海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是实现历史性跨越的重要途径。从战略高度研究珠海生态化城市管理的思路,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珠海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科学发展轨道,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提高珠海城市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构建珠海生态化城市管理框架体系,对于促进珠海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主要采取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在生态文明理论、环境管理理论、城市管理理论的指导下,论证了生态文明建设的科学内涵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强化城市生态环境管理的重大意义;分析了珠海市城市生态环境管理的现状、特点以及其珠海市城市生态环境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将生态元素注入城市生态环境管理,探讨了城市生态环境管理的新模式,即环境友好型城市管理、资源节约型城市管理、循环利用型城市管理、区域绿道型城市管理;提出了构建珠海市城市生态环境管理新模式的对策和措施。正文由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在理论上总结生态文明建设的科学内涵与从思想上认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第二部分总结了珠海市城市生态环境管理的现状、特点以及时雨珠海市城市生态环境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第三部分将生态元素注入城市生态环境管理,探讨了城市生态环境管理的新模式,即环境友好型城市管理、资源节约型城市管理、循环利用型城市管理、绿地建设型城市管理;第四部分提出了构建珠海市城市生态环境管理模式的对策和措施。
本文主要观点:一是导入生态元素,将生态文明理念引入城市管理过程,为珠海市城市生态环境管理模式的构建提供新的元素。按中国目前的条件,城市发展中追求经济效益是常理,因此如何正确处理短期经济利益与长远社会、生态环境效益的关系,在发展经济和建设生态文明城市之间找到恰当的平衡点,从而出台导向正确的政策、法规体系和生态化城市管理的基本框架,构建城市生态环境管理模式显得十分迫切。在当前《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过程中,珠海必须构建城市生态环境管理的框架体系,创造性地吸收国内外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城市管理经验,导入生态元素,将先进理念转化为政府管理、领导和决策的思路,努力提高快速创建生态文明城市的本领、能力和水平。二是构建城市生态环境管理新模式,即可持续发展的复合生态开发模式,包括:环境友好型城市管理、资源节约型城市管理、循环利用型城市管理、区域绿道型城市管理。城市生态环境管理新模式是一种社会、经济、自然协调发展和整体生态化的模式,是实现人与自然共同演进、和谐发展、共生共荣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城市生态环境管理新模式的构建,标志着珠海市由传统的唯经济开发模式向复合生态开发模式的转变,意味着一场破旧立新的社会变革,意味着城市物质环境、价值观念、生活方式、政策法规等方面的根本性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