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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宪法赋予了人大监督“一府两院”的神圣权力。在多种人大监督方式中,质询因其刚性权威和良好效果而受到各级人大的重视,在国家民主政治生活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自1954年第一部宪法规定了质询制度以来,经过50多年的发展和完善,质询从无到有,由点及面,并逐渐开始“燎原”。然而现阶段,质询制度在人大监督工作中并没有发挥出自己应有的作用,在人大实践过程中还有许多待解决的问题;法律、法规对质询的规定还有很多欠缺;作为一项基本制度还没有被大众所熟知,神秘感还很强;使用量太小,长期以来被搁置、“冷藏”。因此让人大质询制度运转起来,既是强化人大监督职能的必然要求,更是社会民主政治发展的亟需之策。 本文从质询制度的基本理论出发,以为什么要让人大质询制度运转起来和如何让人大质询制度运转起来这两个问题为切入点,梳理当前质询制度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的原因,探析完善人大质询制度的措施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