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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人员日益成为部分政府部门的一支重要的补充力量,他们在协助政府部门高效、充分地履行职能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然而,作为与“临时工”、“合同工”一脉相承的政府部门劳务派遣人员,却是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前后才大量涌现的。劳务派遣在迅速发展的过程中体现了难以替代的积极作用,也暴露出了使用范围不断扩大、岗位安排不当、同工不同酬、劳动保障措施难以落实、激励手段缺乏以及人员不断流失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通过实证调查的方法来研究这些问题的成因,并探讨相应对策,以期规范政府部门对劳务派遣人员的使用,提升政府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效益,并保护政府部门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 通过对收集材料的定性分析,笔者认为政府部门劳务派遣人员源自于本部门“临时工”和“合同工”等编外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存在的现实原因是政府部门履职要求提升与现行编制和经费制度的矛盾而导致的正式编制人员不足,劳务派遣人员身份转变的直接法律推手是政府部门为了规避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相关义务和法律风险。为了具体掌握政府部门劳务派遣人员的现状,笔者在某政府窗口部门劳务派遣人员间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结果基本证实了上述判断。 本文从法律层面、组织层面以及个体层面(劳务派遣人员自身方面)来归纳和分析政府部门使用劳务派遣人员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成因。在对其他国家和地区及国内其他行业使用派遣人员相关研究文献梳理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优化政府部门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必须坚持三项原则,即优化政府效能原则、贯彻岗责法定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权益原则。当然,要彻底解决政府部门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存在的问题,其根本方法在于改革现有编制制度,通过科学技术应用、管理水平提升来全面提高政府行政管理效能,逐步降低劳务派遣人员使用的必要性,缩小使用范围,规范使用过程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