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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国外成熟的资本市场相比,中国的资本市场存在一个明显的特征--股权分置,即中国上市公司内部存在两种不同性质的股票:流通股和非流通股。这种非流通股和流通股割裂的状况,产生了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两个利益集团,形成了同股不同价不同权的市场制度与结构。股权分置会导致资本市场的低效率,因此,股权分置改革迫在眉睫。
股权分置改革要解决是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以获得流通权的问题。目前的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方案主要有送股和和送权证两种。权证作为一种新型的金融衍生工具,将其应用到股权分置改革中还尚属首次。本文正是针对这一点,对权证在股权分置改革中的应用进行研究,从对价方案的设计到权证的定价进行分析。对价方案的设计侧重于一级市场,通过确立可行的转让价格和合理的转让比率,设计出最佳的对价方案,并对权证方案和其他方案进行比较分析;而权证的定价侧重于二级市场,通过构建卖空约束下考虑稀释效应的认股权证定价模型对宝钢权证进行定价,并对理论价格和市场价格的差异进行分析。因此,两者相辅相成,将两个方面结合起来,综合运用了规范和实证相结合、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研究方法,论证权证在股权分置改革中的应用效果。
本文研究结果表明:一方面,在股权分置改革中引入权证可以保证非流通股转让的顺利完成,降低非流通股转让的成本,提高资本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另一方面,由于权证方案设计的缺陷以及创设机制的缺失,权证的应用并未完全达到预期的效果,这尤其反映在实证分析的结果中,这说明权证在股权分置改革中的应用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同时给出相应的改进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