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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作为当代经济生活中最为活跃的经济力量,对任何国家或地区而言,其作用和地位都不可忽视。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中小企业在提供就业机会、活跃经济市场、进行技术创新和组织创新以及培育企业家等方面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在我国,中小企业已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 中小企业是企业规模形态的概念,是相对于大型企业比较而言的,是一个相对的、动态的概念。对于中小企业的界定,目前世界各国(地区)所设定的参照系标准各不相同。我国对中小企业的界定采用定量指标,2003年2月19日《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是最新一次对中小企业标准的制定,该规定为促进我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及其标准同国际接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由于自身因素和外部环境影响,中小企业在资金融通方面呈现出难度大、成本高和风险高的明显特征,也正是由于这些特点直接决定了中小企业融资是一种极为特殊的金融活动,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一个世界性的经济现象。 同世界各国(地区)一样,我国中小企业也普遍面临着融资困境,再加上由于体制与历史因素造成的内部管理机制缺失和外部的“规模歧视”、“所有制歧视”,资金问题已成为影响中小企业正常经营发展的首要因素,“融资难”也已成为制约我国中小企业发展与壮大的最大的瓶颈。 造成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中小企业自身与金融体系特点相冲突和源自中国体制转轨时期经济与金融发展不相适应共同作用的结果。我国中小企业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发展之中,还带有不少传统体制的色彩,具有既不完全等同于计划经济又不完全等同于市场经济的特殊性,而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也是在我国金融体制转轨、银行商业化改革和企业改革“抓大放小”实施过程中凸显出来的。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政府、银行、企业的角色都在发生转变,而正是由于对市场经济新规则的不适应导致了三者关系的失调,由此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亦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健康持续的“瓶颈”。 而在我国,中小企业作为一个整体受到重视的时间比较晚,由此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工作开展也较迟。由于中小企业融资支持体系尚处于起步阶段,加之我国常见的政策多变且政出多门所导致融资渠道和政策体系建设完整性和系统性的缺乏,以及政府扶持政策针对性和重点的模糊,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瓶颈”问题依旧非常严重。 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国外许多国家和地区在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方面取得了丰富的经验,其措施主要包括: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政策法律支持体系,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政策法律依据;在财政税收上给予优惠的扶持政策,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压力;设立专门的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基金,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或提供信用担保,包括政府部门出资设立的信用保证机构和中小企业间的互助担保制度两种形式;建立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市场,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建立完善的金融支持社会辅助体系等等。国外成功的经验模式提供了大量有益的启示。 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是一项战略性、系统性、整体性很强的工作,系统建设必须坚持“保护性与调节性相结合”、“系统性与针对性相结合”、“适应性与连续性相结合”、“法律支持、行政支持和社会支持相结合”。不仅要考虑主体层次与具体措施的实用性,更要注意各个主体、各项措施的整体组合以及这种组合的整体优势。同时,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也不是某个部门采取某项措施能单独解决的,需要有国家的政策指导与法律保障,需要有政府在财政、金融及其他各方面支持的具体实施措施,相应地,中小企业自身的积极响应也应始终贯穿其中。 政策是中小企业融资支持体系的“最高统帅”,必须坚持一定的原则:“少干预,多支持,帮助自助者”;“进行开发性扶持,不搞‘救济性扶贫’”;“与社会经济发展趋势和宏观政策协调一致”;“有针对性”;“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 法律体系建设必须坚持“综合扶持”原则,强调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从整个社会的角度出发,培育整体法律支持环境。更加需要强调的是,中小企业专门管理机构的职能不是对企业进行直接干预,而是负责中小企业的政策法律制定与统筹协调,强调利用间接手段或“非权力性”调整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和保障。 政府财政要在税收、收费、财政补贴与政府基金、政府采购、社会服务体系等方面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金融支持是中小企业融资支持体系的关键环节与核心层次,应侧重:健全包括中小金融机构、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国有商业银行在内的中小企业间接融资体系,完善包括政策性三级信用担保、互助担保、商业担保在内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发展包括风险投资、二板市场与证券场外交易系统等在内的中小企业直接融资体系。 此外,还要积极优化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大力发展中小企业融资支持配套服务体系,推进中小企业自身改革,支持中小企业内源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