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法官员额制度,即在法院现有编制内,考虑了审判工作量、法院所辖区面人口、经济发展等因素,按照司法规律规定一定的条件,配置合理审判人力资源,把符合条件的审判人员确定为法官员额,形成由法官、法官助理组成的新的审判运行机制。法官员额制的实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对于现有的审判资源的重新分配提升了整体审判的效率。法官员额制实施不仅关乎能否建立起一个专业化、职业化、精英化的法官队伍,更影响中国依法治国国家战略的推进。本文以重庆市Z县人民法院为考察对象,运用实证研究法对Z县法官员额制工作进行研究,集中分析了法官遴选委任标准、法官流失、审判压力骤升等问题。通过对Z县法官员额制改革后的法官构成分析,得出了本次改革法官选任的“按资排辈”制度过于保守;通过对近三年Z县法官流失问题分析,得出了法官职业保障制度缺失,尚未建立起促进法官事业正面发展的激励机制;通过近三年Z县法院法官的审判任务量化分析,得出了立案登记制与法官员额制改革后,人民法院人均工作任务的激涨的现实趋势。本文还提出了法官员额制改革应当坚持满足本县实际司法需要原则、独立审判原则、平稳推进原则并具体举措,以期对重庆市基层法院全面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有一定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