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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宏观税负水平孰高孰低的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而我国国税总局于2007年8月发表的名为《关于中外宏观税负的国际比较》的文章,以及在《福布斯》“全球纳税痛苦指数排行榜”中,中国由2005年的排名第二到最近排名靠后的转变,让各界对我国宏观税负的探讨进入白热化阶段。由于大多数国家政府的收入绝大部分来自于税收,因此要测评与一国经济发展相对应的税收负担,国际上通行的办法是用一定时期该国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来衡量一国政府从GDP中拿走了多少。当政府收入主要是税收时,用这一口径来衡量宏观税负无可厚非。但在我国政府收入结构比较复杂、非税收入占有较大份额的情况下,如果仍用小口径指标来测评宏观税负,就不能反映总体负担水平了。为此,国内学界通常的做法是将我国宏观税负分为大、中、小三个口径来考察,分别为税收收入/GDP,财政收入/GDP和政府收入/GDP。
利用小口径指标来衡量我国宏观税负,往往得到我国宏观税负水平不高的结论,无疑是利用我国不完善的财税体制的产物来为自身抗辩,显得非常的苍白无力;而用大口径指标来衡量我国宏观税负,也面临着数据无法统计等一些现实问题,且如果用我国包含政府非税收入在内的整体经济负担,去跟其它国家的小口径税收负担进行比较,又有矫枉过正之嫌。因此说到底,大中小三种口径只是从政府收入负担比例的角度说明收入结构的一种方式罢了。小口径宏观税负,解释的是我国名义宏观税负是怎么样的,而大口径宏观税负,是从规范的角度看我国的税收负担应该怎么样?--如果我国建立统一预算,把所有的收入都纳入预算内管理;如果改费立税得以把本应纳入税收体系的非税收入转变为税收收入;如果提高税制与经济结构的适应性以及税收的征收率,我们的情况又会如何?评价和选择衡量口径并不是我们的目的,我们的目的是要规范我国的非税收入,优化我国的宏观税负,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让宏观税负的测评更具意义,为我们的财税改革提供参考。
那么我国的宏观税负究竟孰高孰低?国际比较情况如何?不合理的税负水平对一国经济有怎样的影响?合理的税负水平又如何达到?这正是本文想要探讨的话题。要探讨这个问题,本文第一章首先对宏观税负进行了规范分析,在明确界定其衡量指标的各构成因素的基础上,将“纳税幸福度”引入评判标准,指出要评判宏观税负与经济发展的适应性,最终取决于税负的高低是否有利于经济增长、社会和谐以及更好的体现公共性,紧接着分析了宏观税负的决定因素与经济效应,最后进行了理论综述。第二章从实证的角度,首先对宏观税负从变动趋势、结构构成以及财政支出三个角度进行了分析,然后对我国宏观税负的经济效应进行了实证分析,验证了不同的收入构成与GDP的关系,对GDP的解释能力,得出小口径税收收入与GDP的关系最显著的结论。第三章将我国的税负情况与发展中大国、发达国家的情况做了参照,进行了结构性剖析与比较。第四章,在找到问题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宏观负担过重的危害,指出了降低宏观税负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从税制改革,到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再到规范政府非税收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环环紧扣,逐层递进,探求了一条降低宏观税负,规范政府收入与支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