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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期间,习近平在2015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发表主旨演讲时表示,全面小康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小康,不能出现有人掉队。并指出,将把扶贫开发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主要内容,实施一系列更有针对性的重大发展举措。西藏“十三五”规划,提出“五位一体”大扶贫格局,精准扶贫、“五个一批”建设等政策使得扶贫工作进入攻坚阶段。可见,贫困问题仍然是需要我们进行深入研究的课题。以整村推进的参与式反贫困的实践在我国各地都有所体现,但从反贫困项目实施状况来看,仍然存在很多问题。贫困群体在扶贫项目中没有参与机会,参与不足,扶贫主体走过场,搞形象工程,精准扶贫不精准等与参与式扶贫相悖的现象层出不穷。目前,政府财政资金仍是我国重要的扶贫资源,在扶贫过程中占据主导地位。同时,西藏扶贫工作主要依赖于政府部门,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在扶贫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政府工作人员、贫困群体在参与式扶贫中发挥何种角色,应如何处理相关主体之间的关系,使其有利于参与式反贫困的推进,成为本文的重点。本文通过对参与式反贫困进行总结,分析了西藏牧区实现参与式反贫困的必要性,深化对参与要素的认识。探析不同扶贫项目中参与主体的特征及影响因素,积极构建适用西藏牧区具体情况下的参与式反贫困方式,并从参与式反贫困的指导原则、可行路径、制度建设等方面提出几点思考。本文经过较系统的分析,对西藏牧区参与式反贫困进行了探究式研究,认为有两个方面的突破:1.多角度认识西藏参与式反贫困。首先,论证参与式反贫困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从西藏特殊的地理、人文、习俗出发,解释了参与式反贫困中贫困群体处于劣势地位的原因,提出政府部门在参与过程中的协调组织作用。选择合适的参与要素要将非贫困人口隔离出去,让贫困人口在反贫的过程中具有较高的发言权和政策影响力。2.深入认识参与主体,过去强调政府在扶贫项目中的主导作用,但要解决精神贫困,避免返贫现象的出现,简单化、单一化、固定化的反贫困的讨论效果具有局限性,能否发挥参与主体的能动性是非常必要的。以托马斯相关公众理论为基础,将参与相关公众进行细分,根据项目影响的范围和方向,分为正负相关,提出不同群体对项目参与的关注度和有效度存在差异,这将对选择合适的扶贫方式提供一些思路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