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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世界经济的发展,我们不难看出西方经济的快速发展,兼并和收购的作用功不可没。近一百年来西方经济发展中的五次并购浪潮,充分体现了经济生活中“优胜劣汰”的竞争规律。企业合并作为影响当今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式,能够促进资本集中,节省培养人才、开拓市场、开发技术等所需的时间,迅速扩大企业规模,形成生产、营销、技术、资金等方面的协同作用,充分享有规模经济的益处。合并会计作为财务会计的一个特殊领域,一直是国内外学者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之一。一个世纪以来,虽然英美等西方国家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对其进行了相关的研究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对于其中的许多会计问题仍没有统一的方法。对于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只允许采用购买法,或对权益结合法的使用采取严格的限制。
我国企业合并行为出现的较晚,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合并从1984年开始,发展至今仅有二十多年。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以及证券市场的发展,采用企业合并来实现自身战略发展的目标企业越来越多。上市公司的合并交易数量大幅增加,合并方法逐步多元化,合并交易质量显著提高,从原来的政府干预下的被动兼并发展为从自身利益考虑、为实现股东利润最大化的主动兼并,为我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企业合并已成为影响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成为我国企业做大做强、提高国际竞争力及参与到全球经济一体化当中的一种现实选择。同时我国国有企业制度的改革,通过企业的资产置换,进行企业间的合并,也已成为迫切的需要。
我国对企业合并会计的研究远远落后于企业合并的实践行为。在新会计准则出台前,实务中主要参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兼并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和《关于执行具体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问题的解答》。相关规定中对吸收合并的会计处理实质上就是购买法;对控股合并的会计处理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购买法;并且在任何相关规定中都没有涉及权益结合法。虽然,权益结合法在理论上站不住脚的地方很多,可在应用上却备受实业界的青睐。自1999年6月证监会批准了清华同方与鲁颖电子换股吸收合并采用了权益结合法之后,截至2002年底证监会批准的所有换股吸收合并一律采用了权益结合法。随着新的合并方式,换股合并方式的出现,旧的规定已严重落后于经济的发展,不能有效的规范和指导实务处理。财政部立足于我国的实际,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的合理内容,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新的会计准则。该准则明确了企业合并的概念,对企业合并进行了分类,规范了企业合并会计处理的基本原则,对企业合并过程中发生的与合并相关的费用的处理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对企业合并的披露进行了规范,给我国企业合并会计实务处理提供了有利的理论指导。新会计准则中,将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权益结合法,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在国际上普遍只采用购买法的情况下,我国仍允许两种方法同时存在,是否符合我国现阶段企业合并的需要,是否会给企业创造利用合并进行盈余管理的条件?我国在企业合并会计方法的选择上是立足本国实际还是坚持国际趋同?正因为在研究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方面还存在诸多的争论,才给本选题创造了广阔的研究空间。本文采用了理论紧密联系实践,本国经验和外国经验比较研究和规范性分析的研究方法,结合新出台的会计准则对我国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选择进行了探讨。本文共分五章内容。第一部分绪论,对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国内外相关准则规定进行了简单的介绍,主要在于说明国际上对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普遍只允许采用购买法,而我国新出台的会计准则则允许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并存。第二部分企业合并基础理论,对企业合并的概念、企业合并的动因、企业合并的经济实质做了一般性论述,在此基础上重点阐述企业合并对会计假设当中的会计主体和持续经营两方面的影响及给会计确认的客观性和相关性带来了更大的困难。第三部分企业合并会计方法比较分析,简要概述了西方国家主要采用的两种合并方法,即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从两种方法的合理性、适用范围、会计后果、生成的会计信息的质量及产生的经济后果等方面对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进行了全面的比较,进而分析这两种方法的优缺点。第四部分我国企业合并会计方法的选择,这是整篇文章的重点内容,指出在我国现行的条件下,应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将我国的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分别采用权益结合法和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同时对能否辨认购买方的标准提出自己的建议。第五部分案例分析,引用了TCL集团吸收合并TCL通讯的一个案例,在简单介绍TCL集团和TCL通讯的基本情况及两个企业合并概况的基础上,分析了合并业务的经济实质和合并动因,通过相关数据的计算得出选择不同的合并会计方法确实对财务状况有很大的影响。最后,概括了研究的结论并指出本文研究的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