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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选取农民工群体中的女性农民工作为研究对象,以福州S工厂为调查点,以工厂女性农民工的日常工作和生活状况为分析来源,以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为分析框架,展示了女性农民工在面临各种结构性力量如何建构自身主体性的过程。 主体性既是个体对自身力量和能力的一种肯定,又是个体获得全面发展的根本动力。就本研究的对象女性农民工来讲,她们从农村来到城市,从农民变为工人,经受着传统和现代的撕裂,而要更好地实现自身发展,最根本的一点在于主体性的获得。本文的主要目标即试图通过对女性农民工多重生活场域的考察探讨她们主体性的生长状态,一方面从主体性内涵以及性别角度拓展当前工人主体性的研究;另一方面试图通过对女性农民工日常生活的考察,了解她们生存发展中的各种困惑,从而挖掘出制约其主体性发展的因素,进而为提高其生活质量,提升自身发展提供一个合理的参考建议。 在研究方法上,本文借用了人类学的田野调查方法,通过笔者在S工厂为期3个月的亲身工作和生活体验,以非结构性访谈和参与式观察等方式,进行了对女性农民工这一群体的材料收集。围绕女性农民工的主体性议题,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分析: 首先,引入比较的维度,通过文献法呈现了传统社会以及新中国成立以来改革开放之前这个时间段中国女性主体性的发展状态,目的是一方面使后文中关于女性农民工的主体性研究保持时间上的连贯性,另一方面为现阶段女性农民工主体性发展状况提供一个对比。当女性农民工们走出家门进入城市孤身奋斗之时,她们也由此踏上了个体化之路,从而为主体性的生长提供了新的土壤。 接着,进入本文的重点部分,通过对女性农民工在生产场域、社区生活场域以及私人生活场域中与各种结构性力量互动过程的分析,展现了她们的主体性生长状态。各个场域跨越时空延展开来的结构或结构性特性就是女性农民工的被支配地位,而构成这种结构的一系列规则和资源既对女性农民工的实践活动进行限制,也是她们的实践活动得以展开的条件和中介。而女性农民工的主体性就在她们的实践活动中得以展现,同时也是其实践行动的结果。在生产场域,资方处于绝对的支配地位,在这里,女性农民工完全被当做赚钱的工具,她们不占有任何资源,员工守则、生产纪律等作为规则与资方控制的各种资源交织在一起,使女性农民工将其内化的同时,并渐渐成为其实践意识,从而例行化着资方和劳方的自主和依附的关系。同时,经过这些实践的打磨,女性农民工的自我得到重构,她们内心受到低自我价值感、无力感、羞耻感等负面情绪控制,她们的自我评价和自我情感认知都趋向消极,由此导致较低的自我认同感。而这种较低的自我认同感将作用于行动,导致女性农民工行动的保守性和被动性。总的来说,正是由于女性农民工处于绝对的弱势地位,她们的主体性发展呈现出被压抑的特点。而在社区生活场域,女性农民工作为外来者,被城市社会所排斥。这种排斥同样使女性农民工通过反思形成较低的自我认同感。不过,尽管在社区之中,当地人把持着各种资源,但由于社区生活场域并不是一个绝对的封闭空间,女性农民工由此采取了退出策略,令辟空间通过市场、以及同质性群体获得部分资源以满足自身需求,从而使其主体性呈现置换的特点。在私人生活场域,女性农民工则处于一个较为自由的状态,她们可以发挥自己的自主性和能动性利用私人生活场域中消费、网络等的规则和资源来满足自身需求,私人生活领域较为自主能动的实践为她们提供了心理补偿的作用,但从更大范围看,这种主体性一方面固化了其他两个领域主体性的状态,另一方面从更高层面看她们的消费和网络主体性反而是低层次的。 最后,基于以上对女性农民工在各场域中主体性状态的分析,本文认为女性农民工主体性的生长是有限度的,她们在现实中的主体性发展状态总体上介于自主性和能动性之间,而不能继续生长,陷入了一种介于自主性和能动性而难以突破现状的主体性发展困境。这种困境主要源于女性农民工以自我认同为中介的结构与行动的消极互动过程。女性农民工面对各种强大的结构性规制,在日常实践中经反思形成了较低的自我认同感。她们一方面因这种较低程度自我认同感的长期存在,将自己置于一种防御性和保守性的自我保护之中,从而难以充分建构主体性以改变现状,另一方面,她们日复一日地践行着各个场域中的行为惯例,主动放弃了找寻重建认同的方式,继续困于较低的自我认同感,通过日复一日的实践再生产了主体性困境。此外,女性农民工日常生活的不同场域实现了一种共时性的互构,进而使她们的主体性困境得到加强和固化。而要突破这个困境就在于实现女性农民工与各种结构的良性互动,建构以提升自我认同感为核心的正向主体性建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