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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分类主要是依据土地的用途、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对土地进行的一种分类。以土地利用分类为依据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又称为土地数量调查或土地详查,是指在全国范围内或某一区域范围内,为查清土地的权属、利用类型、分布、面积及利用状况而进行的全面的土地资源普查。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是指在土地详查成果基础上,按照有关技术规程和技术规定,采用不小于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比例尺的现势性强的遥感图为调查工作底图,以信息技术和空间技术为主要手段,结合实地调查,全面查清土地利用现状,建立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数据库及信息系统,汇总、统计各类土地数据,全面更新土地利用基础图件的过程。因此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是保持土地详查成果现势性的重要手段。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需要,有效实施城乡地政统一管理,国土资源部于2001年制定了《全国土地分类(试行)》。为了保证新旧土地利用分类体系的衔接性,《全国土地分类(过渡期间适用)》于次年出台并实施。2005-2006年度开展的河北省张家口市赤城县土地利用更新调查,采用了《全国土地分类(过渡期间适用)》为标准,但在调查过程中暴露出的地类无法定位,逻辑性不强等诸多问题,不仅给调查工作增加了难度,而且有违土地调查的全面性、科学性和一查多用性原则,因此新的土地利用分类体系亟待作出相应的调整,以加强其科学性和实际应用性。
本文首先通过对国内外各种土地利用分类体系进行概括和论述,归纳出土地利用分类的三种模式,然后在对比国内新旧土地利用分类体系的基础上,结合河北省赤城县土地利用更新调查的数据采集过程进行了细致研究,采取分门别类的方法找出并分析我国试行的土地利用分类体系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最后提出现行土地利用分类体系改进方案的建议,以加强现行土地利用分类标准在实际调查中的可操作性,促进“城乡一体”、“一查多用”的现代多用途地籍的发展,使之更好的为国土部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