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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迅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独立审计无疑是资本市场发展的基础性制度之一。2004年1月31日,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提出使得审计质量的研究问题再度成为学者们关注的焦点。
本文以沪市2004-2006年的上市公司为样本,按不同性质最终控制人分组,对企业的代理成本与审计质量进行实证研究。研究结果表明,不同性质的最终持股人持股比率与选择“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概率之间的相关性有显著不同。无论从股东与外部小股东之间代理关系角度看,还是从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代理关系角度看,均无法用西方代理成本理论来解释中国国有企业的现状,即当国有企业的代理成本越高,更易选择“非四大”;相反,非国有企业代理成本与审计质量的关系符合代理成本理论的假设,即当非国有企业代理成本越高,更易选择“四大”。在我国资本市场上,国有企业占整个上市公司总数的绝大多数,国有企业的特征,对财务报表鉴证质量的关注程度较低,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整个市场的特征。但从2004至2007年的趋势看,国有企业占绝大多数的情况正在改善,数量正在减少,国有控股比例也在下降,所以国有企业对整个市场的影响力也会减小,市场会变得更有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