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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涉犯罪的未成年人尤其是轻微刑事犯罪以及归正后的青少年如何综合治理的问题,一直以来是刑事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探讨的热点问题。未成年人社会帮教制度既与恢复性司法理念相契合,也是我国保护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基本原则的必然要求。"阳光驿站"是W市法院参与实施的一种全新社会帮教模式,是指由法院、关工委、司法局、检察院、公安局等联合推出的全新关爱式企业帮教模式,通过精心挑选在当地有一定实力和较强责任心的民营企业,与之建立集安置帮教监管为一体的"阳光驿站"(挂牌名为"未成年人矫正基地"),选送符合条件的非监禁少年犯进入企业上岗工作,从而达到帮助服刑少年犯归正的效果。该模式在个案的实施过程中收效良好,但由于受制于各方面因素,该帮教模式也存在着没有具体法律法规可依、各部门关系不好协调、帮教人员选任困难、以及帮教覆盖率低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要想建立长效、稳定的未成年人帮教制度,除了各地自发性的司法实践为这项工作提供推力外,制度性的构建才是我国未成年人帮教制度的根本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