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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新中国法制建设的创立者之一,董必武提出了诸多法制建设思想,而其“人民司法”思想则是其诸多思想的根本。本文在厘清法院调解本质定位的基础上,消除法院调解运行的偏差与误区,寻求法院调解正当运行的现实路径,以有效发挥法院调解的优势,促进民事审判机制的不断完善。董必武的“人民司法”思想是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保障社会秩序为目标,在当下对我国的法院调解权的规范运行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